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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4- 04- 01 16: 5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en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965960,电子邮件:wzzwgkb@wenzhou.cn)。

  一、概述

  今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室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开展政务公开全国试点工作为契机,以“阳光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全面推广政务公开全国试点工作经验。在圆满完成依托龙湾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出台《温州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并召开现场会进行部署,在全市各地逐步推广试点成果。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年底,已在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等5个地方完成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工作,其余县(市、区)也将在2014年6月份之前完成。

  (二)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无线网络手段,建立“温州·政策速递”综合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手机APP、电子信箱、手机短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数字电视等各种有效形式,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力求让社会公众随时随地在第一时间获知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积极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及时公开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公众有序参与行政重大决策运行机制,加强政民互动,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重收集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纪委《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省纠风办有关要求,围绕保障性住房、教育招生、医疗服务、农民和企业减负、征地拆迁、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领域,全面梳理公开内容,并建立了以市政府网站为主干、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各部门“阳光工程”专栏为分支、村级“三务公开”信息网为延伸的“阳光工程网”,以统一规范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结合全市四级联网审批系统建设工作,在全市推广应用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对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动态集中管理和同步公开,依托全市行政审批办事平台,逐步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四)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的学习和理解应用,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依法合规处理依申请公开,提高答复质量,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依托全市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文件库、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例库、答复规范文本库,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水平。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建立相应的研究会商机制,及时总结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全市面上工作。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市政府办公室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并转发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进一步健全公文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开发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备案管理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部门信息主动上网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公文信息属性审核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41043条,同比增长21.5%,其中市级行政机关70351条,各县(市、区)170692条,按内容分为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11大类。

  (二)公开形式。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市、县两级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本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性评估活动中连续第二年列地市级第3名,并获“政府透明度领先奖”。全年编辑出版《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发行公报9万多册,分发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其所属的所有村(居)。在市、县级两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3件,同比增长52.4%,其中市级行政机关287件,各县(市、区)676件。从申请渠道看,书面申请是最主要的申请形式,其中当面申请共516件(占53.6%),通过信件申请426件(占44.2%)。

  所有申请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答复“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728件,占75.6%;明确“不予公开”的7件(属“涉及国家秘密”的2件、属“涉及商业秘密”的2件,属“涉及个人隐私”的2件,属“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1件),其他情况224件(包括“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重复申请”等)。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132件,其中维持102件,纠错30件。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8件,其中维持56件,纠错2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但公开内容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仍有一定距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和省政府下发的贯彻落实意见,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预算编制说明。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争取到2015年之前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信息。

  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组织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规范编制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监督措施等要素,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2013年“阳光工程网”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四是建立督促整改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法制部门的工作沟通,探索建立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应对措施,督促各行政机关予以重视、加以改进,逐步形成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加大日常工作监督和社会评议结果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利用。  

  七、附表

2013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241043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213011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134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963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516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1

      4.信函申请数

426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963

      1.未延期办结数

957

      2.延期办结数

6

(三)依申请答复数

963

      1.同意公开答复数

7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7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2

            涉及商业秘密

2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196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27

       6.其他原因

5

三、行政复议数量

132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02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30

四、行政诉讼数量

58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6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2

五、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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