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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温州生态园规划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生态园保护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更好地加强生态园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4〕1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聘请部分专家建立温州生态园建设专家咨询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咨询会议人员名单 组长:章方璋 (温州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张静 (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总工) 组员:黄宗克 (温州市政协城乡建设委主任) 金国平 (温州设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丁俊清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原院长) 高永兴 (温州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项志峰 (温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徐培迪 (温州市园林局高级工程师) 孙金辉 (温州知名文化人士、温州日报特约编辑) 赖平平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 潘一钢 (温州市文联、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二、专家咨询会议工作职责 专家咨询组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就生态园的规划、保护以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审查,并提出咨询意见,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对生态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或修改提出咨询意见; 2.对生态园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市政管线及设施)的规划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提出审议意见; 3.对生态园重点地段(块)景观设计或建筑物(构筑物)单体设计方案提出咨询意见; 4.对设置在生态园范围内普遍性设置的标志、建筑小品、雕塑、景观亮化,以及其他艺术性展示方案提出咨询意见; 5.对生态园的保护、规划、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 6.市委、市政府或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三、专家咨询会议工作规则 1.专家咨询会议根据市委、市政府或温州生态园管委会的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具体由组长或组长授权副组长主持召开; 2.专家咨询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应参会人员到会才能召开,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并由组长(或受委托副组长)发表结论性意见。 3.每次咨询会议除了专家咨询组成员参加外,还可以有针对性地邀请其他相关专家或与咨询议题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加; 4.为提高会议质量,温州生态园需提前3天将咨询项目的有关材料发送给参加会议的专家组成员; 5.会议作出的咨询决议或会议纪要,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参加咨询会议的专家组成员同意后,方可通过。 6.专题咨询会议技术咨询费,根据会议时间和要求按次发放。咨询经费来源由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列支,专题会议专家咨询费则由业主单位支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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