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5-071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办〔2015〕19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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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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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3- 19 07: 5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一)强化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城中村综合整治、出租房和连片古村寨消防改造等工作。3月份,各地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消防工作,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抓紧修订完善《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级党政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3月底前,教育、民宗、民政、住建、商务、文化、卫计、旅游、安监、人防、市场监管、质监、电力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建立符合行业系统安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职责和绩效考核评定内容;固化行业部门与消防部门定期会商消防安全工作常态机制,健全火灾隐患及工作信息函告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联合执法;落实行业协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督促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消安委消防工作“指挥部”作用,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问题。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地要巩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成效,4月底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单位、乡镇(街道)与规上企业、社区(村居)与各类“个、微、小”主体要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和联勤联防、互查互比工作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要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户籍化标准台账建立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履职情况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真正形成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消防安全事中问责事后追责。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办、考核、通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效,倒逼消防工作责任落地。凡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

  二、强化消防安全常态监管,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紧盯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巩固10人以上(含10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年内完成40%的10人以下(不含10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3月底前,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基层网格员对本辖区内、网格内居住出租房、小作坊的排查率和隐患发现率要达到100%,发现火灾隐患后网格员的督促整改率要达到50%以上,乡镇(街道)联合执法整改率要达到30%以上;深入推进劳动密集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3月底前,各地要实地抽查一定比例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组织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11月底前,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强化“两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检查,年内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消防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不少于8次。

  (二)全面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以6个省级、43个市级区域为工作重点,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产业空间布局,将设立在居住区的“个、微、小”场所逐步有计划地搬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推动合用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智能火灾报警器、断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6个省级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按照3月底前落实人员开展实体化办公、捆绑进驻重点区域,4月底前全面排查检测老旧民房、出租房电气线路,6月底前完成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12月底前,43个市级重点区域防控体系有效运行。

  (三)夯实基层监管常态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完善并坚持抓好“四级”户籍化监管模式,确保年底前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排查整改到位的一般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明确管理站、村居社区和驻村干部、网格员的职责范围,量化任务指标,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管理站对社区、村居的任务分解、检查通报、会商研判、督导考评机制,全面投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手机平台,确保隐患实时发现,信息实时录入,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执法新模式,加快瓯海区消防行政执法委托镇街试点工作,形成试点经验,并在全市各地重点镇街予以推广。苍南县要结合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探索基层监管新模式。

  (四)创新消防服务发展举措。深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六项新举措”》,切实推进服务小微企业园建设“百项百亿”工程(建设一百个小微创业园,实现一百亿生产总值);深入推进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时总结平阳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市推广;住建、市场监管、质监、金融、消防等部门要建立监管信息互通机制,严厉打击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完善乐清柳市、瑞安塘下、永嘉江北、苍南龙港、平阳鳌江等5个中心镇(街)消防审批代办服务,并在全市重点镇(街)逐步推广。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一)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安全布局纳入城乡规划,突出解决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车道不畅通等瓶颈性问题。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机制,明确住建、市政、供水、消防等相关部门职责,并根据城市发展和消防装备建设需要,加强消防取水码头建设,确保公共消防设施满足灭火工作需要。

  (二)完善消防安全站点布局。重点推进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泰顺新城消防站、仙岩工业基地消防站等消防工程建设,确保按期投用;江滨路消防站、状元战保大队、新城特勤训练塔等提升改造工程建成投用;瓯海牛山消防站、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山垦区消防站、苍南钱库消防站等项目建成;市消防指挥中心二期工程、滨江商务区特勤消防站(水陆两用站)、龙湾永中消防站、永嘉桥头消防站等项目完成立项。

  (三)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瓯海区重型水罐消防车1辆;温州经开区购置全进口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进口底盘改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乐清市购置全进口2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瑞安市进口底盘改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进口底盘改装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平阳县购置进口底盘改装抢险救援车1辆;苍南县购置全进口25米高喷车1辆、进口底盘改装1公里单程供水系统1套;永嘉县购置全进口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洞头县购置进口底盘改装重型水罐车1辆。

  四、加强消防队伍管理建设,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一)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保障。年内完成乐清市盐盘经开区、泰顺县三魁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温州市化工市场企业专职消防队建队任务;全市已建队但未达到升级标准的乡镇完成升级改造。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处警纳入城市“119”大集中接处警调度指挥系统建设进度,按照“应联尽联”原则,确保年底前专职队联网率达100%。加快推进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完成全市70%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站和全部规上企业的配泵建队任务,30%的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完成配泵建队任务,同时,制定详细训练和熟悉演练计划,开展常态训练、演练,切实强化基层一线火灾“救早救小”能力,提高火灾防控水平。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水平与其职业的高危险性相匹配,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强化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灭火救援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与交流会,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强化合作互通。落实事故灾害应急预案联席修订制度,实时更新完善各级应急救援响应预案,优化组织体系、联动和响应方式。市本级加快组建每半年组织1次以上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各县(市、区)每年组织1次以上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一)加强消防宣传基础工作。各地要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校、远教广场、保安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内容;继续深化“进村达户”覆盖式宣传和消防“十进”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出租房、进“通天房”、进机关、进媒体),开展“社区消防平安大使”推举活动,将消防宣传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各级文明办、团委要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入户活动,消防监督员、网格员每周至少半天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普及“一畅一懂两会”(即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懂消防安全常识和日常防范措施,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自救逃生消防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和逃生自救能力,各地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低于全市知晓率8个百分点。

  (二)加强消防宣传载体建设。年内,各乡镇(街道)从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中选建1个《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宣贯示范点;文成、洞头、泰顺建设1个设施功能比较齐全、能同时容纳50人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3月底前完成省级重点区域建设任务,6月底前完成市级重点区域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专栏,设立火灾隐患曝光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曝光行动,并免费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性信息每月不少于100条,城乡沿街(路)电子显示屏、室内外频媒和公交传媒开展定时、定量消防公益宣传。各乡镇(街道)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000条。

  (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月底前各县(市、区)对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乡镇干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站长、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开展1次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对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员开展1次轮训;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纳入社区学校、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培训内容,组织“个、微、小”场所业主、出租房房东、社会单位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完善持续的消防安全培训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坚持全员培训上岗;加快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力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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