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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5- 03- 20 08: 52 浏览次数: 来源: 乐清市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全市79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公开监督机制。全市认真贯彻执行已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前审查、发布协调和内部考核、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情况季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对重点政府信息发布单位开展专题督查,经常上网进行检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QQ群等载体发布信息、解答疑问等形式,及时指导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印发通报4期。

  (二)深化“阳光”工程,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省里统一部署开展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4年,市府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共142个单位公开了2013年度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其中39个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已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业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的预算数和决算数等。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教育、环保、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城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办事公开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2014年,市府办出台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2014〕45号)文件,就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了重点领域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4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45条,其中政策信息1071条,重点领域信息2275条。

  (二)热点舆论解读回应情况

  2014年,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24次,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4篇,微博微信回应48次,其他方式回应12次。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4年,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城乡建设、人事信息、重点领域、公共资源交易、农村工作、工作信息、应急管理、统计信息、依法行政等十三大类。

  (四)公开主要形式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提供了连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件,同意公开的22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予公开的10件、不属于被申请单位信息公开范围的8件,信息不存在的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市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7件,全部维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2件,全部维持。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变动大,造成工作脱节,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也不平衡;二是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举办学习班等形式,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培养一批通晓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及时性。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数据统计、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基础性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同时,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预算编制说明,努力实现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信息。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 乐清市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6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60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85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1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3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55

     1.当面申请数

 1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6

     4.信函申请数

36

  (二)申请办结数

55

     1.按时办结数

5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7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填报人: 黄意        联系电话: 0577-618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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