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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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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5- 03- 24 15: 4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水利局 字体:[ ]

  时间: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14:30

  地点: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4楼3号会议室

  发言人:

  市治水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  王振勇

  省河道管理总站副主任  何斐

  省生态经济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迅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梁世盛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维林

  主持人:市外宣办副主任  章迅挺

图为发布会现场

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政策解读情况通报

市治水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 王振勇

(2015年3月20日)

  在今年“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大大表扬了浙江省包括温州市正在开展的五水共治工作,张德江说:“这件事你们抓到了点子上,先行了一步。我去年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就感觉你们抓到了点子上,投了你们一票,我现在还要给你们点赞,这个事一定要一抓到底。我从各个途径了解到,这一年多来,你们治水的效果很显著,真不错!”2014年,对于我们每一个治水人来说都是一个丰收年,收获了丰硕的治水业绩:五水共治完成投资248亿元,全省第一,9项关键性指标全省领先;水利投资128亿元,连续4年全省冠军,11项改革创新全省领先;珊溪水源保护全国典型,15家中央媒体集体点赞;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成功获批,为温州再添一张国字号金名片;五水共治得到了百姓的点赞,群众满意率达81%,市民对生态环境满意率提升幅度全省第一。

  然而,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当前我市治水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我市治水任务异常繁重,环保、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基础还十分薄弱,特别是城中村黑臭河整治困难重重。二是生态治水的理念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河道生态化建设缺乏成熟的技术导则,治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有待统一;“两河”整治长效管理难,存在反弹风险等;三是全民治水氛围有待深化。市民群众水环境保护的主体意识还不强,全民治水、爱水和护水的良好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这些问题和困难如何有效破解,需要在政策、机制上不断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特别是为了重点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不统一、河道生态化建设缺乏成熟的技术导则和“两河”整治长效管理难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问计于民,充分集中民智民意,研究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温州市生态河道技术导则》等2项技术文件,即将出台《温州市河道整治及长效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1项政策文件。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出台这3个文件的背景和意义。

  第一,关于《温州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

  建立“五水共治”标准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程。目前,国内外与治水相关的标准种类繁多、数目巨大,如何从中提取有益信息,科学运用这些标准来解决技术问题、规范项目建设、检验治水成果,是“五水共治”推进过程中亟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去年以来,温州市治水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水利局联合开展“五水共治”标准体系编制工作,对国内外数千条治水相关标准进行精心梳理和研究,并多次征求各界意见,采众家之所长、集各国之精华,最终形成了温州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

  与省“五水共治”标准体系相比,温州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覆盖面更广、门类更加齐全、内容更加全面;增补了许多国外治水标准,具有更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增加了现行标准与已作废标准的比较分析,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今年我们将针对温州的治水工作,制定出台一批自己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凸显温州特色。这次标准体系的制定,为我市“五水共治”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将为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工作提供科学的标准支持。

  第二、关于《温州市生态河道技术导则》

  温州是典型的浙南水乡,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全市共有大小河道14392条。过去一段时期,人们过于强调河道的防洪、排涝等功能,忽视了河道的生态功能,致使一些河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

  2012年,我市启动了河道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去年底共完成投资30亿元,建成了1200公里生态河道,使一些受破坏的河道生态得以恢复。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之初,河道生态建设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供参照,亟需一套技术标准。为此,温州市水利局在2012年研究并出台了《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用以指导和引领河道生态建设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年来,全市各地在该技术导则的指导下,不断推进河道生态建设,并在实践中使河道生态建设的理念、技术得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指导性、可操作的导则和河道生态建设管理指南。在此基础上,温州市水利局对试行的技术导则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正式颁布实施的《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

  新颁布的技术导则主要体现了4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建设理念从过去认为洪水属于灾害、要把它驯服,到现在认为洪水属于自然调解的一部分,通过科学治理也可以变成有效资源;二是在建设思路上,从过去一味向河道索取、甚至侵占河道水域,到现在注重建设滨水公园、人水相亲、和谐共处;各项工程建设要有利于河湖生命健康、生态系统恢复;三是在建设技术上,从过去单一的工程技术到现在综合的生态技术;四是在建管模式上,从过去重建设轻管理到现在的建管并重,尤其是要重视河、湖体系平时的养生调理。

  今后,《温州市河道生态建设技术导则》将会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我市河道生态建设,为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更加科学的技术指导。

  第三、关于即将出台的《温州市河道整治及长效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河道整治尤其是“垃圾河、黑臭河”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重点战略部署,是我市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最重要的任务;“五水共治”最直观的成效体现在河道整治上,也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焦点。集中整治“两河”难,但长效管理更难,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来解决当前建设与管理的诸多问题,确保“两河”整治成果长治久安、严防反弹。通过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村(居)组织的相应职责,并明确追责办法,是确保河道整治有序推进及长效管理的关键所在。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治水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温州市治水办起草的《温州市河道整治及长效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现已列入最近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待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将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

  该办法条文共分十一条。第一条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第二条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第三条确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第四条规定了在十种履职不到位情形下,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第五条规定了各级有关部门及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履职不到位情形下,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第六条规定了河道所在的村(居)两委组织及其干部配合协助工作不到位情形下,由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限期改正,改正不到位的,追究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责任;第七条、第八条明确了从重或从轻处理的情形;第九条确定了责任追究的提出和处置的主体;第十条规定了责任追究结果的运用;第十一条规定了办法开始实施的时间。

  该办法对责任追究形式进行了明确。一是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视情按《温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对职务进行调整。二是纪律处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务处分。

  该办法对责任追究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有关人员受到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的,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受到书面效能告诫(含)以上责任追究的,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同年度内受到责任追究两次(含)以上的,当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受到职务调整的,重新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其工资福利待遇、年度考核、职务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或者其主要负责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责任追究的,该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近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该活动目的就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机关部门存在的“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以下简称“两难”)问题,严肃查纠领导干部“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以下简称“四不”)现象,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效落实。市治水办研究出台这个责任追究办法,是配合全市“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抓手,对严肃整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特别是对解决在推进垃圾河、黑臭河整治工作过程中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重要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无故未按期完成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监督和警示作用。

  下一步,市治水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河道整治和长效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一些重要河道的整治、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回避矛盾、欺瞒上级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应当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类似问题纠而复生的问题。市治水办希望通过这个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对河道整治和长效管理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整治来之不易的成果得以长期巩固和不断提升的目标。

  另外,借此机会,我介绍一下全市2015年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工作。

  36字治水思路:水岸统筹治水、源头阻断污水、引水调水活水、大兴水利强水、滨水公园美水、长效机制管水

  十个关键词:

  1、总投资:200亿以上;1596个村、6座污水处理厂、289公里管网;

  2、深化两河治理:200公里,市区基本黑臭河、15个站位;

  3、水岸同治:一村、四旧:旧厂房、旧市场、旧桥梁、旧小区;一环三线水乡核心区;

  4、大兴水利:120亿元,200公里生态河道、164座滨水公园、150公里亲水绿道;

  5、水生态文明城市:7大饮用水源地保护;

  6、活水畅流:两大工程

  7、依法治水:新环保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8、开放社会资本:PPP,全省第一批水利7个,温州2个;

  9、全民治水;

  10、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