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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改“新十二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5- 03- 27 15: 2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金融办 字体:[ ]

  时间: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上午09:15—10:00

  地点:温州市政府行政管理中心14楼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厅

  发言人:

  浙江省金融办主任         丁敏哲

  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局长  张震宇

  

图为发布会现场

  2015年3月26日,温州金改“新十二条”新闻发布会在14楼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厅举行。浙江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毅及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此次发布会。

  发布会上,浙江省金融办主任、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敏哲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金改“新十二条”具体如下:

  一、做强做实做优地方法人金融组织

  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发展,鼓励民营银行创新发展。加快筹建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运营试点,为互助组织进一步推广积累经验。积极引进和发展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专业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地大型企业组建财务公司。持续推进小贷公司信用评级,拓展评价结果应用,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向社区型金融组织方向发展,深化普惠金融。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有序发起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培育发展支付机构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

  二、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工具支持,增加温州地区信贷投入,引导商业银行年度新增贷款额不低于本系统内平均水平,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优化信贷抵押制度,改进贷款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广银行联合授信主办行制度,弱化信贷管理中的顺周期效应。鼓励信贷还款方式创新,改善贷款期限错配状况。加大对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公益事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力度。争取大额存单发行先行先试。加大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业务创新,打造一批民资管理专业团队。推动民间借贷服务平台业务创新发展。

  三、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

  构建小额信用贷款、抵押担保贷款、担保机构保证贷款“三位一体”的农村信贷产品体系。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稳妥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和多层次产品体系,加快农业险种开发和创新。加快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规范管理资金互助会,适度控制发展规模,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发展一批内部调剂型的合作社信用部、行业性融资担保体和社区性村级融资担保体。

  四、深化保险服务实体经济

  创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联动模式,建立由政府、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机制。鼓励开展高额工程保函保险等创新业务,启动巨灾保险试点。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完善高科技企业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扩大保险资金在温州投放力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推动养老社区业务试点,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支持第三方网络支付和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健康发展,鼓励规范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拓展。支持发起与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子基金,重点投向初创期、成长期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动小微金融“上网触电”,鼓励银行机构打通线上融资、结算、理财等一系列金融服务链条。引导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的深度合作,形成传统金融与创新金融互补发展的良性格局。探索第三方资金托管等模式,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加强信息披露,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六、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规范治理,促进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发展,引导企业到“新三板”等各类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形成资本市场的“温州板块”。继续鼓励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创新市政建设项目融资方式,利用PPP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企业发展。推进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创新,促进产权、股权、债权等合理流动。研究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和市政项目收益票据的发行,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研究探索符合条件的境外合格机构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募集海外人民币资金,发起设立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

  七、探索建立政府增信长效体系

  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组建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设立中小企业辅导中心,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能力。健全政府转贷基金管理,创新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合抱团互助增信机制。发展创投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积极推动省级政府性引导(投资)基金在温州设立参股子基金。培育发展天使投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八、拓展外向型金融服务交流

  支持境外金融机构来温州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温州法人金融机构,推动金融机构互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温州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适时推动试验区内台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开展境外人民币债券发行。稳妥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

  九、构建区域金融稳定机制

  设立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属地化处置不良资产。健全小额贷款核销处置机制。完善企业帮扶解困会商机制,建立健全不良资产风险防范和处置制度。发挥“一府两院”联席制度作用,推动建立政银企法联动机制,创新金融债权差异化处置工作机制与途径。优化实施民间融资备案制。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逃废债行为。

  十、创新司法实践保障金融稳定

  推动金融债权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方式改革,提高金融债权案件处置效率。加大诉调衔接工作,创新诉讼外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鼓励通过诉讼外调解、债权转让、不良核销、打包上挂等多种方式化解金融债务纠纷。妥善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试点,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审结效率。探索执行程序,破产程序与核销程序之间的制度对接,加快银行不良资产核销进度。加快刑民交叉金融债权案件的审判进度,探索刑民同步审判。探索企业破产司法保护制度,鼓励风险企业重整重组。优化企业重整重组税收制度。

  十一、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创新

  探索金融监管权限下移,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将部分机构准入、业务创新、产品审查、高管核准等职能授权温州属地监管部门,实施靠前监管。研究推动联合监管,消除监管交叉和空白。深化实施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争取上升为省级实施。推动依法行政,探索监管负面清单制管理,探索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经济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完善“温州指数”编报机制,建立民间融资价格预报系统。加强民间融资行为和资金运行的管理、监测,妥善协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

  十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协同合作和综合应用。支持第三方企业征信服务机构独立开展业务,进一步夯实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全省统一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息系统应用,优化融资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奠定社会信用体系重塑基础。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推动建立省市联动的金融人才支持体系,鼓励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开展双向挂职交流。建立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督察、检查、评估和整改机制。注重引导社会预期,汇聚起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正能量。

  丁敏哲表示,温州金改三年以来,温州市按照国务院确定的12项改革任务和浙江省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切实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成果渐显,金融风险平稳可控,积累了一些可借鉴的“温州经验”。在12项任务中,除了个人境外直投涉及资本项目开放外,其余11条任务都做了不同程度的突破和推动,取得了积极进展。温州“金改"新十二条"旨在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的变化,结合温州实际,借鉴和吸收其他地区金融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金融改革创新和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经验。

  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毅通报了温州金改三周年以来成果。王毅表示,金改三年让他体会最深的是保持了区域金融的稳定,促进了温州企业家和金融家从人情社会向市场契约精神的回归。未来还要在丰硕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谱写温州金融复兴、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表示:社会各界一直对温州金融改革保持高度关注,我们对沟通和交流持开放态度,不回避争议,但也不能在争议中迷失自我、裹足不前。下步,温州要在全面梳理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温州实际,借鉴和吸收其他地区金融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开启新一轮的改革,寻找新的改革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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