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5-072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15〕31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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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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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第四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15- 04- 28 14: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72号)有关规定,由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有关部门提名,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核同意(国法秘协函〔2015〕263号),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作荣

  常务副主任:章剑青

  副主任:赵秀乐、张红戈、周光

  委员:叶新明、朱进龙、朱定钧、杨康乐、邹跃新、陈高鲁、林伟民、赵文冕、程建春、蒋理江、潘军(按姓氏笔画为序)

  秘书长:林伟民(兼)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7日

' style='font-size:10.5pt;margin-left: 30p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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