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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深化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十大重点领域和城中村是我市现阶段安全生产的隐患集中区、事故高发区,对这些领域区域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前阶段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攻坚破难,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年底前,力争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省、市、县级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50个重点问题按期完成率达到95%以上,190个城中村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全面摸清隐患底数。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现实条件、常规运作等环节入手,全面、彻底、系统地开展排查,切实查明各类单位、各个部位、各种岗位的安全生产现状,切实查清各类隐患的数量、类型、等级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切实掌握各重点领域区域的单位总数、隐患总数和分布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健全档案,建立隐患数据库,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二)分类整治,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1.做好分类处置。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梳理分类,制定针对性的处置措施。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表造册、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人身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取缔。 2.突出整治重点。各牵头单位要将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50个重点问题列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整治工作措施,定期分析研究和会商协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力克难攻坚。 3.开展联合执法。对于涉及多个单位或区域的综合型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逐个制定计划,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要定期召开联合执法会议,对纳入联合执法计划的隐患单位进行具体研究,专题协商讨论,统一执法行动。 4.注重有机结合。要将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与“三改一拆”、“腾笼换鸟”、“减员增效”等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借力借势推进。 (三)常抓不懈,强化督查考核。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已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各地也要把这两项整治纳入乡镇(街道)考核内容,推动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持“四不两直”,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了解掌握基层、现场的真实情况。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留死角或排查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扎实有效开展。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推动重点问题加速整改。对于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已转入常态化,相关工作职能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各相关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配合。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市安委办要每月定期将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进度情况报送市政府,并向各地、各有关单位通报。各地要做好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对各行业领域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各县(市、区)安委办负责对本辖区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月7日(节假日顺延)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1、2、3)报送市安委办(电子邮箱:xwm5305@126.com,联系电话、传真:88968098)。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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