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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徐立毅 副主任:王祖焕、郑朝阳 成员: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城投集团、市名城集团,鹿城、龙湾、瓯海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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