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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业有了惩戒逃废债公约
发布日期: 2016- 10- 25 05: 3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温州银行业联手惩戒逃废债行动迎来“升级版”。10月24日,温州51家金融单位共同签订了《温州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 共同维护社会信用合作公约》。温州银监分局局长赵秀乐表示,今年力争年度不良贷款处置额达400亿元,年末把不良率降至3%以下。

今年6月,我市在省内率先出台银行业“金融服务惩戒”实施方案。在本月初召开的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动员会上,浙江银行业协会在温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了银行业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合作公约等系列文件,逐步建立了覆盖全省范围的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工作制度体系。

据介绍,此次的《合作公约》涉及联合惩戒对象、措施、工作准则、监督与制约等五部分内容,主要针对转移资产、妨害执行、逃匿跑路、变换主体、虚假诉讼、虚假担保等十二类逃废债行为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确立了停开账户、限制支付、停办贷款、停办信用卡等四大惩戒措施,并依托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行为信息平台,实现了逃废债行为信息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时互通、全面共享和日常使用。

赵秀乐介绍,得益于联合惩戒逃废债以及各项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推进,我市不良率连续双降。2012年以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500亿元,截至9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247亿元,不良率3.13%,分别较年初下降44亿元和0.69个百分点。(记者 邹雯雯 通讯员 张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