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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大拆大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6- 11- 01 10: 0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瑞安市委、市政府表态

一、全面加压,立说立行剑指顽疾。我们决心化压力为动力,迅速掀起“大拆大整”高潮。地毯式“查”,确保10月底完成城镇危旧房、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危旧房隐患排查。大力度“拆”,力争年内再依法处置违法建筑90万平方米。团块化“改”,谋划实施下沙塘等旧改项目,确保年底实现全市整村(区块)签约1850户、旧房拆除650户。

二、全力破难,攻坚攻难倒逼转型。确保2016年底完成前期排查的城镇危旧房改造任务的65%、农村危旧房拆建3500户、小微企业园新竣工面积97万平方米;2017年上半年在全市推开农村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完成“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完成流动人口减员增效任务、实现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四个100%”;2017年底全面完成前期排查的城镇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农村危旧住房拆建4200户、努力创成“无违建创建先进市”。

三、全员发动,严督严查推动落实。我们将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攻坚、四套班子齐上一线 、党员干部协同作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将制定实施分级问责机制,每天亮进度、每周晒成绩、每月一通报,确保完成“今年年底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的目标。

   1 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王忠宝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目标

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国有土地上既有住房的全面查漏补缺,确保一幢不漏,并录入瑞安市危旧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对农村危旧住房隐患的“地毯式”排查。对前期排查出来,并已完成安全鉴定的476幢、11.3万平方米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危旧住房,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65%以上;2017年上半年完成任务的90%以上;2017年底全面完成。2016年底,完成全市农村危旧房拆建3500户。2016年底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50户,2017年上半年实施100户。

   2 “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

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提升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陈荣臻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目标

以全市范围内的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为重点,通过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四无”小作坊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整治到位,其他“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在2017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建设提升一批园区。2016年小微企业园新竣工面积97万平方米,新入园企业55家以上;2017年上半年竣工面积40万平方米,新入园企业90家以上。培育发展一批企业。2016年底前,全市新增创新型小微企业1400家,“规下转规上”80家,限下转限上47家。2017年6月底前,新增小微企业700家,“个转企”28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70家。

3 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王忠宝

牵头单位:市工务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目标

开展违法建筑处置大排查、大拆除、大创建,做到有违必查、违建必拆,民生为本、安全至上。在2016年已处置违法建筑20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年内再依法处置90万平方米,2017年依法处置210万平方米(上半年处置120万平方米)。

   4 城中村改造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王忠宝

牵头单位:市工务局〈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目标

到2016年底,确保完成全市整村(区块)签约1850户、旧房拆除650户,2017年,完成城中村改造签约2650户、拆除2200户,并力争超额完成。在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城中村改造地块内保留房屋、拆而未尽房屋隐患的排查和鉴定。加快东勇村七小地块、信心(胜利、二号)村、瑞光现代城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下沙塘、西垟、西岙村和汀田街道联光村等改造项目实施,基本完成瑞祥新区的城中村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形象。

   5 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林振江、余侠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深化排查整治,务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率(居住信息登记率)、信息准确率、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率100%;流动人口高危人员列管率1.5%以上,重点高危人员打处率(刑拘对象)达到20%以上,至2016年底流动人口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至2017年6月底,流动人口数量较专项行动前减少10%,切实实现“减员增效”的目标。

   6 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

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王忠宝、林振江

牵头单位:市公安消防局

目标

在“双月”攻坚和“五大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为重点,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四个100%”,即2016年11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系统录入率达100%;2016年12月底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合格率达100%;2017年6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民宿整治合格率达100%,房东、业主、员工、租客培训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