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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5号公告: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营风险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 2016- 12- 02 10: 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审计局 字体:[ ]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15年8月4日至9月25日,温州市审计局对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城农商银行”)2014年度经营风险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鹿城农商银行是在温州市郊农村信用社基础上,于2005年6月22日完成一级法人体制改革更名为鹿城农村合作银行,2013年6月13日完成股份制改革更名为鹿城农商银行,2014年末资产总额330.59亿元,负债总额302.0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55亿元,注册资本11.89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鹿城农商银行立足本土,坚持“做小、做广、做精”,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基础,打造对外投资、资金同业业务、互联网金融三大平台,推进业务多元化和转型发展。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鹿城农商银行仍存在不良贷款压力大、部分信贷资金发放不规范、信息系统不完善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和完善。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信贷资金发放不规范。存在发放贷款为逾期承兑汇票垫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向非农户口人员发放农户贷款、部分票据业务办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信贷风险把控能力偏弱。担保资格审查不严,存在一人为多人大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客户互保等问题;贷款“三查”欠规范,个别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不深入,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而造成贷款风险。

  (三)村镇银行潜在经营风险不容忽视。经延伸调查由鹿城农商行主发起设立的3家村镇银行,发现个别村镇银行不良贷款反映不真实、不良率上升幅度大,信贷管理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等问题。

  (四)信贷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鹿城农商银行存在企业及股东贷款未实行统一授信,黑名单录入不及时。

  此外审计还发现个别贷款业务收费不规范、不良贷款压力仍然较大、部分贷款资金流向股市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相关问题已移送至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审计建议鹿城农商银行强化信贷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员工的业务和素质培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准确把握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隐患;优化完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审计整改情况

  鹿城农商银行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做到边审边改边规范。一是提高拨备覆盖率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停止了个别业务不规范行为,并出台《加强信贷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内部制度,防范过度融资风险。三是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全流程控制,对贷后管理模块的黑名单提示功能进行改造升级。四是成立了村镇银行审计大队,加强对村镇银行的内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