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审计结果报告
2016年第27号公告: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 2016- 12- 02 10: 3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审计局 字体:[ ]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7日至4月30日,对温州市本级(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均同)及鹿城区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共有学前教育机构143所,园区178个,班级1487个,在园幼儿45451人,教师3051人。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至2015年,温州市本级和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要求,制订出台了当地的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等制度,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当地学前教育的发展。同时,审计发现,温州市本级及鹿城区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管理、学前教育的资金保障和师资水平提高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度任务部分指标未完成。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无新增幼儿园、鹿城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为43.49%。

  (二)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不够。如2013年鹿城区地方教育附加少安排学前教育资金87.55万元、2015年专项经费163.85万元未及时下拨。

  (三)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未按照规定实施及移交。审计发现,2个幼儿园建设规模与规划指标不一致,1个幼儿园未按照规定进行移交,29个公办幼儿园园区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四)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软硬件设施有待加强。一是财政对民办学前教育投入有限,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园幼儿数占总在园幼儿的60.52%,财政补助占财政学前教育总支出的8.52%,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年生均经费仅为公办的6.07%;二是办学场地不规范,租金成本较大;三是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师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师幼比为1:12,民办的为1:17,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中有职称教师占比82%,民办的为10.86%。

  此外,审计还发现存在临时办学点,个别幼儿园收费超标准、超规模招生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保障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及时兑现对各项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的承诺,扩大普惠性覆盖面,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统筹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继续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扶持力度,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师待遇和生均公用经费,促进学前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审计建议,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整改。

  一是努力完成任务指标。鹿城区教育局2016年9月完成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认定工作,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2.21%;目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幼工程主体已完工,沙城一幼正在建设过程中。

  二是保障学前教育经费。鹿城区财政局2016年5月已下达2015-2016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指标211.81万元;2016年8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与财政局出台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办幼儿园公共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温开教〔2016〕116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公共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三是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2016年3月专门组织民办教育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将财务制度运行情况列为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检查的重点;鹿城区教育局2016年3月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实地评估检查并填写检查评分表;2016年9月,鹿城区双屿镇爱绿幼儿园已按照章程规定班额招生;温州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