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6-01330 主题分类: 工资职称
文 号: 温政发〔2016〕53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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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郑国前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6- 12- 21 10: 0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郑国前,男,汉族,浙江兰溪人,1978年7月出生,温州市消防支队瑞安大队政治教导员。

  受2016年17号台风“鲇鱼”影响,瑞安市中西部普降暴雨,受灾严重。9月28日21时许,一艘冲锋舟在高楼镇滩脚村救援时被水掀翻,船上11名人员落水被困,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救人命令后,郑国前率10人小分队分乘2艘救生艇迎着急流横渡飞云江,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克服水流湍急、地形复杂等困难,抓住省市调度赵山渡水库短暂拦蓄的宝贵时间,争分夺秒,不畏艰险,成功营救全部被困人员。

  郑国前在关键时刻以群众安危为重,临危不惧、果敢英勇,表现出新时期党员干部不怕牺牲、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为我市的抢险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郑国前的先进事迹,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政发〔2014〕27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郑国前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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