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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地税局
发布日期: 2016- 02- 18 13: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财政地税局 字体:[ ]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5年,结合财政地税部门工作实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有序运行,在提高财税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提升行政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提升渠道协同度,加强公开渠道建设。一是继续发挥传统渠道作用,做好网站信息资源的整合,调整政策栏目,优化政策信息展现方式,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二是着力拓展新媒体渠道,在微信微博方面,“温州财税”通过财税资讯快传递、图文结合拓形式、活动多样引关注等方式,逐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影响力。

  (三)提升业务规范度,做好公开基础工作。一是注重工作部署落实,将公开的内容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将之列入市局对县局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到位。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2015年,我局借全市财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之机,对全系统基层单位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部分基层单位未健全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规范建立台账的现象进行了纠正,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立足于提升财税干部的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和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市政府公开网站和财政地税信息网上公开1254条。充分运用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州财税信息网、微信微博、《温州财税与会计》刊物、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政策汇编等公开平台和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及2015年温州市市级政府债券及其他预算调整的报告及报表都按时在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在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的同时,我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预算已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进行全口径编制。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十分重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局长专题会议和相关处室会议,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探讨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关事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已按照要求在市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其2015年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同时,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向市级预算单位公开通报,绩效评审报告在财税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财政地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件,其中1件已按《条例》规定按时答复,另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致力于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服务措施的优化、公开程序的规范、公开渠道的创新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6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财税部门公信力,努力推动全市财税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财政(地税)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155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25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3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7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3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3

  1.当面申请数

  件

  ——

  2.传真申请数

  件

  ——

  3.网络申请数

  件

  1

  4.信函申请数

  件

  2

  (二)申请办结数

  件

  3

  1.按时办结数

  件

  3

  2.延期办结数

  件

  ——

  (三)申请答复数

  件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

  涉及商业秘密

  件

  ——

  涉及个人隐私

  件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

  (三)其他情形数

  件

  ——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

  (三)其他情形数

  件

  ——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0


   

  填报人:周 敏         联系电话:0577-8852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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