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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 02- 18 08: 08 浏览次数: 来源: 瓯海区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ouhai.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526176)。

    一、工作概况

  今年以来,我区政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公开范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4〕94号)的要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去年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门职能,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今年以来,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12条,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人事考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20个重点领域信息,另外通过“瓯海审批网”公示行政审批办理结果105001件,通过“瓯海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41件。

  (二)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强化主动公开内容。政务服务网是实现省、市、区一体化建设与管理的政府网站,是直接体现“四张清单”效果的重要平台,我区以“公开、便民、快捷”为前提,先后下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网镇街网上服务站上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的实施工作。12月17日完成了瓯海区镇街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其中法定权力124项、上级委托16项、镇街审核转报33项、驻场办事事项31项、公共服务事项34项,并于12月25日完成向镇街推送工作,全区13个镇街的服务站点也全部建成,已通过了省工作组考核上线,所有街道和下属社区都有具体内容和服务事项展示,其中镇街层面共展示2188项,社区层面共展示617项,所有展示事项要素准确完整,规范统一,该项工作在全市11个县市区中第一个完成。

  根据省、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区认真对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积极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2015年,区卫计局等17个单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已主动公开各类处罚案件11340件。我们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不按时公开、应当公开而未公开及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不规范的情况,我们由区法制办牵头开展专项督查,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认真对照检查问题,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按时、如数、完整、规范地在网站上公开。

  (三)加强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文信息公开。一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们对涉及重大民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求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落实公众参与机制,今年在“中国瓯海”网的“民意调查”栏目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41个,占送审文件总数的78%。2015年由区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43件,全部在“中国瓯海”门户网站上“规范性文件”专栏公开。二是扎实推进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区政府出台《关于印发瓯海区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5〕53号)文件,从公开主体、公开属性、公开审查、公开时效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法规、规章的学习,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文件精神,严格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确保答复质量,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规范依申请公开格式和办理程序,加强与司法机关、法制部门的沟通,指导有关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目录备案表》定期报送制度,2015年全区63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8件,答复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63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7732条,涉及18个部门20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信息1012条,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人事考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另外通过“瓯海审批网”公示行政审批办理结果有105001件,通过“瓯海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有241件。依托“中国瓯海”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有15379条,生活服务资讯类信息有3720条,干部任免信息有122条,招考录用信息有32条。依托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招投标信息有723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13个镇街服务事项有2188项,社区服务事项有617项,行政处罚单位主动公开各类处罚结果有1134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各有关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8件。涉及住房、征地、环保、水利、规划等领域,各部门都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答复48件。全区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所有申请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答复“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28件;明确“不予公开”的3件(涉及商业秘密的2件),其他情况17件(包括“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已主动公开”等)。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群众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日益复杂,区政府及政府信息公开各责任单位需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缺乏及时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的权威解读,容易引起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无视相关规定,是制约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一大障碍;三是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区政府未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专职人员,各责任单位也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人员变动较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积极构建上下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稳定开展。

  2.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

  3.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有关单位与法制部门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慎重稳妥做好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研讨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5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9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5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13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34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6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8

     1.当面申请数

3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0

  (二)申请办结数

48

     1.按时办结数

47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4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2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4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6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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