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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 02- 18 10: 21 浏览次数: 来源: 洞头区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各部门单位和街道(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电话:0577-56728530)。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区各部门、街道(乡镇)紧紧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督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备案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做到“每月一报送,每季一督查”,切实掌握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大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整合力度,对47个公开主体单位子网站的公开目录进行重新梳理,确保高效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一站式”查阅。
  (二)加强指导,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目录备案表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全区依申请公开情况,切实提升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畅通申请渠道,申请人可以采用互联网、信函、传真、现场申请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主动收集依申请公开案例,汇编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与案例,加强部门业务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做好答复,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三)拓宽渠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成立洞头区网络微联盟,汇聚来自全区各单位(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媒体公众号及区内热门个人微博、微信网络大V。目前,全区共有开设微博的部门单位、街道(乡镇)60家,以“洞头”冠名开设微信公众号的有120家,通过微信微博及时发布重大决策部署、最新政策文件、重点工作进展,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2015年,累计公开政策信息442条,主动发布知识解答17期,权威公告133个,新闻资讯36条。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新闻网站等,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予以展现。目前,已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电视新闻4498篇,广播新闻2385条,报刊稿件971篇,网站发布新闻12886条。发挥民情处置中心的政民双向互动作用,进一步拓宽政民沟通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共受理各类民情诉求25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5年,我区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洞头政府网上建立重点领域信息的专题链接,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在部门网站与区政府网站同步发布,确保公开的及时有效。2015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527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4133条,包括财政资金信息440条、环保信息321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320条、公共资源信息370条、行政审批信息2100条、行政处罚信息409条、重点项目信息120条、价格信息23条等。
  (二)公开形式。
  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各部门、街道(乡镇)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各街道(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三)“五张清单一张网”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依托省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区级审批服务平台与省网上政务大厅的系统对接。目前可实现市、区、乡镇、社区的“四级”联网审批的项目达到5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际在用事项比例为82.83%,办件量为9610件,网上申报事项所占比例为70.5%。2015年7月1日开始,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对186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和更新,完成网上发布工作。
  二是梳理公布权力清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4年11月,我区权力清单按照规范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正式公布,列入公布的26家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4066项,减权38.32%。其中,区级保留3725项,承接省、市级部门委托下放113项,共性权力8项,审核转报220项。及时做好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2015年8月,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部门权力清单非行政许可权项的通知》(洞政办发〔2015〕87号),对原暂予保留的68项部门权力清单非行政许可权项进行全面清理调整,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权力类别。2015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比对规范工作的通知》(洞政办发〔2014〕117号),开展新一轮行政权力事项库、事项信息规范比对工作,确保我区权力清单与省市县三级基本目录一致。
  三是编制完成责任清单。2014年11月底,我区启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2014年12月底,31家单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布部门责任清单,涉及主要职责542项,部门责任边界事项72项,公共服务事项21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7项。在履行过程中,没有出现有关不规范、不配合、不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四是编制完成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按照《关于公布温州市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4版)的通知》(温政发〔2014〕61号),参考《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浙淘汰办〔2013〕7号)、《温州市企业投资环保“负面清单”清理目录》等文件,并结合我区实施的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产业准入办法,编制完成“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5版)”,共22条。
  五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管理。根据新预算法要求,我区进一步厘清公共财政运行边界,完成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编制。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专项外,各个财政专项资金分配项目、分配政策以及分配结果,都在洞头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是晒出政府职能转移“第五张清单”。出台《温州市洞头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一批)》和《温州市洞头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全力打造政府“第五张清单”。首批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名单涉及政府部门25家、职能转移142项,其中购买服务政府职能75项,委托政府职能10项,授权政府职能57项;首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涉及14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6家。
  (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搬迁入驻,围绕“廉洁、规范、便民、高效”,推进“两集中两到位”,重点打造全新“政务超市”。一是进驻单位更多,服务功能更齐全。18家单位在中心设立独立窗口,13家单位设立综合窗口,新增5家单位办事窗口。同时,引进一批涉批服务中介机构、招标代理,群众、企业可在中心统一办理业务,大大减少跑腿次数。二是进驻事项更多,服务范围更广泛。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年检、备案、审核转报和其他审批权6大类事项都纳入监督范围,凡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涉批事项,均要求部门单位集中到中心办理,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办结。现已有1048项涉批事项进驻到中心,进驻率达95%以上。三是平台建设更多,审批方式更丰富。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区、街镇、社区三级审批网,建成13个网上审批自助服务点,建立一支网上审批代办员队伍,积极推行网上跨层级联动审批、跨部门并联审批,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开通“洞头便民服务厅”公众微信号,形成“实体、网上、掌上”的三位一体便民审批服务平台。四是便民措施更多,服务水平更优质。建立企业登记“一照一码”、房地产“三证联办”、“施工图网上联合审查”等多个网上并联审批模式。为申办者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首批6个事项开通“网上审批、证件送达”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因依申请公开引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7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3件,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但在某些方面上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公开内容时效慢,人员管理跟不上,存在工作脱节现象,各单位网站的重点工作信息不突出,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总量有限;二是公开平台相对分散。目前,各单位习惯在部门网站公开相关信息,政府门户网平台的公开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整合提升;三是业务储备相对不足。信息公开人员变动大,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四是服务功能有待完善。目前,平台应用还未得到很好的普及,群众对网上办理和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
  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完善督查评价制度,创新督查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国家、省市每年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督查,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一季一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在指导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方面,开展信息申请实战交流培训,提高部门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开的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洞头发布”网络平台关注度,切实发挥“洞头发布”微博、微信的影响力,以更便捷的方式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更充分利用好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加大网站数据库资源建设,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除了继续对一般性、事务性内容进行公开外,逐步加强对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政府网站群,整合部门网站资源,统一在区政府网站上建立链接,努力做到公开范围更广泛、公开过程更便利、公开速度更快捷。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325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4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4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11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10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3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7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28

  1.当面申请数

  件

  1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27

  (二)申请办结数

  件

  28

  1.按时办结数

  件

  26

  2.延期办结数

  件

  2

  (三)申请答复数

  件

  2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7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3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1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4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4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邱瑞琳     审核人:郑雪园 郑德江      填报人:叶丛
联系电话: 0577-56728530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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