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公布2015年度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共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办公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0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602925;传真号码:0577-88860333;电子邮箱:xxgk@wzjt.gov.cn;邮政编码:325028)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调整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列入行政办公经费总预算中。局领导多次在各类会议中强调,社会群众法治观念日益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日益加大,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要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局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必须要经常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提升自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之间做好度的把握,确保不出纰漏错误。 (二)落实责任,加大审核力度。为了把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完善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内容,在公文撰稿阶段就必须要明确是否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实行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准确、到位,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 (三)深化渠道,拓展服务功能。我局严格做好各类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对信息公开的方式、载体、时限和内容进行清理研究,并结合实际创新公开内容及形式,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做到了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了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三是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了腐败行为发生;四是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增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社会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我局通过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开展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基本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尤其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来抓。我局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及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行业管理,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新增的在各类途径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6条。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市民获益也最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而我们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为了使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市民需求,我局通过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了解掌握市民的信息需求,对市民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 (二)多种渠道并存,及时发布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温州交通运输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我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温州交通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做好向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互动。加强与社会的信息互动,我们采取的措施,一是依托网站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网上评选等各类互动工作,如交通工程招投标公示、企业处罚公示、三严三实征求意见、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最美交通人评选等。二是依托12328交通服务热线解答市民的疑问,咨询内容涉及高速公路、超限超载举报、路政许可、道路运输、公交出行、港政执法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办理1件依申请公开,内容涉及港口开发建设等方面,经仔细核查后,该内容涉及国家军事及商业秘密,该起依申请公开内容不予公开;全年有1起行政复议,最终经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复议,维持我局做出的行政决定;全年无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与社会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得还不够准。2016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的指导和支持。 (二)依托局门户网站强化与社会群众的沟通和交流,以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为主题,围绕交通运输发展重点工作、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的交通运输工作,积极征集并回答网友问题。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意见和建议,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四)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传播我局政府信息的作用,方便公众全方位了解我局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9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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