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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下发通知规范社区养老园建设
发布日期: 2017- 10- 14 10: 1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都市报 字体:[ ]

家门口就能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鹿城元墅托老服务中心内外景

温州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昨天透露,目前我市已建成6家社区养老园,到今年底全市要建成20家养老园。到2020年,各乡镇(街道)都要力争建成一家以上社区养老园。

市民政局近日下发通知,在我市探索开展社区养老园建设,为社区内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该通知对社区养老园的设置与管理要求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调查

90%以上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

眼下,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是两种主要的养老模式,两者各有利弊。机构养老限于资源匮乏、成本较高和传统养老观念等因素,无法大规模推广;而居家养老,虽然可大范围推广发展,但却面临专业化服务水平低、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亟需完善和改进。

根据此前市民政部门对我市老年人群体的调查结果显示,90%以上的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不离家、不离亲”的养老理念根深蒂固。

“社区养老园解决了居家养老模式中护理人员不够专业的难题。”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陈娅莉说,“社区养老园”这一概念的提出,就是结合了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各自的优势,补齐我市养老服务短板,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愿望,也能给照顾老人的亲属提供“喘息服务”。

社区养老园是依托社区关系网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社区、居家、机构养老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其建设应在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齐备的基础上,增加为老年人就近提供短期、集中、专业照护服务。

现状

一家社区养老园12张床位仅3人入住

目前,我市已建成6家社区养老园,分别位于鹿城区菱藕社区、芳园社区、锦园社区、白脚坳村、佳和养老园和洞头区隔头村紫竹林。其中,芳园社区的元墅托老服务中心是我市首个社区嵌入式养老园示范点,运营至今已有4个多月。

昨天下午3时许,入住在元墅托老服务中心的何阿婆正在与前来探望的好友单阿婆聊天。何阿婆今年86岁,在这里已经住了2个多月。她原本住在芳园社区,由于房屋拆迁,于是便迁入托老服务中心暂时居住,这里的环境和服务让她很满意。

何阿婆入住的是双人间,虽然要拄拐杖,但不需要特殊护理,加上餐费,她一个月需要支付2400元。服务中心的管理员小陈说,他们这里共有床位12张,包括3张类似医院病床设置的护理床位。

“算上最近住院的黄阿婆,共有3位老人住在这里。”小陈说,虽然有300多平方米的场地,各种休养、理疗,以及生活设施齐备,但元墅托老服务中心的入住率仍然偏低。

对此,芳园社区有关负责人认为,社区养老园在社区外的知晓度偏低,是主要原因。“

政策

社区养老园入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市民政局下发的通知要求,社区养老园的重点服务对象,是社区内失能老人、高龄独居老人等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的老年人,以及其他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

陈娅莉说,把养老园搬进社区,是为了让老年人能在熟悉的生活环境中,享受机构照料、上门照护、居家护理等一站式综合型的专业养老服务。

与普通养老机构有所不同的是,社区养老园的机构照料服务旨在解决临时有入住养老机构需要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即老年人入住社区养老园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当然,各地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调整入住期限。

鼓励“政府+社会”建设社区养老园

在社区养老园的场地选择上,民政部门鼓励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各种闲置、存量设施,整合改造为社区养老园。床位规模一般控制在10~49张。

在功能打造上,要求社区养老园同时具备“机构托老”和“上门照护”服务功能,包含生活照护、康复护理和医疗卫生等多方面的专业养老服务项目。简单来说,针对选择居家养老的老人,社区养老园也可以提供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服务,以解决居家护理人员专业短板的问题。

在建设主体方面,鼓励以“政府+社会”的建设思路,允许各类主体参与养老园建设,明确社区养老园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出资建设为主,也可由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投资举办。获得养老机构许可证的养老园还可享受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记者 朱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