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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7- 11- 10 10: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2017年11月6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公立医院改革、社会资本办医、全民医保、智慧医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分级诊疗未能有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不够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要改变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格局,加快推进医疗资源梯度下沉,实现城市医院下沉县、县级医院下沉乡镇、社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要注重资源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县域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共享中心,构建完善的预约转诊平台。制定和落实双向转诊制度,特别要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实现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顺畅转诊。要提高家庭责任医生有效签约率,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形式,扩大签约覆盖面和有效性,引导群众逐步养成小病到基层首诊的习惯。

二、切实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结合“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强化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转诊等基本功能。积极发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特色专科服务,重点加强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康复医疗、临床护理等住院服务能力建设。要着力破解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瓶颈,探索基层卫生人才引留新政策,特别是要专题研究探讨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全科医生用人机制。

三、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差别化的杠杆导向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分流,提高基层首诊率。积极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单位付费及服务单元付费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向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过渡,抑制过度医疗现象。

四、重视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要按照中医药法的要求,强化县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建设。要结合挖掘瑞安利济医学堂等资源,弘扬我市传统中医药文化。要加快推进南塘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提升温州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水平。

五、强化综合医改的要素保障。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我市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高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各种要素保障,统筹推进综合医改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发挥温州医科大学的教育、科研优势,在医卫人才的招生培养和引进留用上舍得“花血本”,奠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人才基础。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参与综合医改各方的工作积极性。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审议意见落实进展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