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督导体制,市政府决定成立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地方性教育督导政策意见,审议决定全市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要事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督学,发布我市教育督导报告。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郑朝阳 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 委 员: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