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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17- 02- 20 13: 4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zrzyj.wenzhou.gov.cn/)或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5号,邮编:325027,电话:8836785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全面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公开举措,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公开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列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共分为总则、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责任追究、附则等五个部分,使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了简化公开程序和进一步明确责任,本单位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类审批。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三)加强保密审核。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来源部门初步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的全面公开,应保密的严格保密,严防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
  (四)统一公开平台。我局综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政务微博等多种有效形式,集中公开发布政策动态,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其中,我局门户网站陆续开设了场景式服务导航、温州地价监测点和地价指数发布,地质勘查资质单位发布、地质灾害防治企业资质发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阳光规划”专栏、“阳光征收”专栏、“阳光执法”专栏、“阳光矿政建设”、“巾帼文明岗”专栏等;新增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链接服务。政务微博“温州国土”已统一纳入“温州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国土政策解读、知识、公告、新闻动态等消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点领域公开内容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公布调整变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加强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建设,提供了办事指南、表格等下载服务,并在局门户网站提供行政审批、地价信息、土地登记等事项的办理进度与结果的查询服务,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
  2.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用地预审、土地招拍挂结果、划拨供地结果、 闲置土地处置等情况,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成交时间、受让单位、成交价等信息,大力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
  3.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征地征收过程中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证等征地程序,将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列入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发布。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相关信息,有效保障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4.矿政建设信息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信息公开制度,实时公布矿业权出让、招拍挂、采矿权审批结果,及时将矿业权转让公示等情况公开,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5.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面。加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违法案件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上增加了案件曝光平台,主动公开矿产违法案件、土地违法案件处置信息,及时将案件的处罚文号、违法行为种类、简要案情、事实证据、行政处罚依据、处置结果等信息数据导入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6.其他公告信息公开方面。加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及时公开各类中标公告、办公耗材使用购置及废旧物品设备处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公开途径及公开情况
  1.公开专栏设置。为推进土地管理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阳光专栏、阳光规划、阳光矿政、阳光执法等公开服务,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支付情况、安置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
  2.增加公开数量。2016年度,本单位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 6073条,包括公告公示 3236条(包括土地登记各类公告 603条,征收及征地补偿公告 413 条,划拨供地结果公告 755 条,土地及矿产招拍挂公告 106 条,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公告 240 条,以及其他公告 49 条),政务新闻381 条,微博公开45条,人事任免信息 42 条,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345 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截至目前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通过受理窗口当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7件和信函申请9件,其中“已属主动公开”有6件、“同意公开”有13件,“同意部分公开”有3件,“不予公开”0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均已按时给予答复,答复率为100%。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被纠错0件;应诉0件,败诉0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今后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征地等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工作的参与面,并做好对基层国土资源单位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 强化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沟通协调。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材料报送工作,加强同市信息公开办的联系,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四)提高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网站建设管理模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紧扣我局工作和为公众服务的要求,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7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02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4

  1.当面申请数

8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7

  4.信函申请数

9

  (二)申请办结数

24

  1.按时办结数

2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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