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16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 02- 20 14: 3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字体:[ ]

  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现将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承担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及信息查阅点工作情况

  2008年,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及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为此,我办十分重视,派专人从事该项服务工作,今年公众查阅政府信息达400余人次。

  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工作在成立之初,虽然也受理办理了一些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但由于协同机制不健全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协调难度大等问题,2011年与市府办信息公开处对接,将我办的依申请公开受理移交给市府办信息公开处,由其受理申请后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公开信息,我办不再承担该项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制度文件的要求,重点做好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公开。2014年,我市启动权力清单制度,我办重点牵头清理削减市本级许可、非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检、备案、审核转报及其他等7大类涉批事项,共保留了1003项,并逐项明确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及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我办的门户网站、服务指南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既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又便于社会对审批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公开。我办对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包括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纸质媒体等公开具体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今年,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率达100%。

  (三)推进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率先在全省地市中建立了首家涉批中介机构集中服务平台,采取“垄断、半垄断事项进场集中监管,形成竞争,其他事项入驻网络平台竞争机制”的要求,垄断、半垄断的必须实体进驻,同一类型的中介机构达不到3家的,通过引进外地优质的企业进驻平台,打破垄断格局,形成竞争态势。目前中介机构实体入驻13大类53家,网络入驻626家,实现“基本建设项目一条龙”的中介集中服务模式。对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进行在网络及集中服务平台进行全面公开。二是建立在温执业中介机构信息库,将规范后的179家中介机构的16项内容向社会公开,完善网上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竞价、网上评价等功能,形成集中介服务市场信息、行业监管、公开选取、服务咨询为一体的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其企业信息库与县(市、区)资源共享、信息互动,进一步优化中介服务,解决办事企业群众市场信息不对称,找中介服务难等问题。三是已全面清理市级涉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108项、申请人自行编制事项23项、取消或下放事项20项,并逐项明确设定依据、设定层级、价格形式、收费依据、服务时限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我办的门户网站、服务指南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四是加强中介监管,将中介服务行为纳入行政审批全流程管理范围,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突出中介机构行业管理和分类评价,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可研、环评、水保、测量、检测、勘察、设计、审图、安全生产、产品检测等行业考评制度,实行“三位一体”联合评价,确保项目推进无死角、无盲点;建立全市中介服务投诉受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对行业垄断、服务不诚信、违规承揽业务等行为做出协调、处理,维护有关中介机构和业主单位的合法权益;将中介机构诚信建设纳入温州信用建设体系,及时向社会披露中介机构不良信息和良好信息,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

  (四)推进制度文件信息公开。我办根据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制度,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进行审核鉴定,并按照规定实施信息公开。我办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办积极通过纸质媒体、新媒体以及门户网站等形式做好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后的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了解、熟悉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三、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6年,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专栏设置,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工作信息(政务动态、计划总结、建议提案、招商选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单位机构和人事、行政审批(联审会议)、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产权项目出让、采矿权出让)等7大方面内容。

  (二)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由专门处室审核发布机制,做到工作有专人承办、专人审核、专人发布,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时,我办严格审查相关信息,做到不泄漏任何法律所规定的秘密。我办至今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四、相关建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议要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部门协作互动机制,要落实具体责任,做到一旦受理,各相关部门要步调一致、相互协作,及时、有效地公开相关信息。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5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8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5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2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