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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 02- 20 10: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并附公开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本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人力社保工作职责,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统一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对2000年以来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整理统一编号,并将这100多个文件发送至市电子政务中心在中国·温州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策文件子栏进行统一发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2016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除在上述网站主动公开的同时,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召开讨论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做好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共平台等有效形式,及时公开和解读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进一步加大新闻发布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重视舆论导向,局主要负责人接受《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专访,介绍温州如何打造人才创业创新高地,让各类人才在温有所作为;在2016年温州-武汉人才专场招聘会中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招聘人员解读温州人才“双十条”等引才政策;在2016温州创业创新博览会举办前夕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各新闻媒体通报创博会筹备情况;“温州创业地图”正式发布时就为什么要发布温州创业地图、这份创业地图囊括了哪些内容和信息、在推进创业创新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等方面内容接受《温州商报》记者专访。同时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民进行交流,对网民重要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回应。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积极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联合FM94.9温州之声空中服务台共同推出《社保热线》直播栏目,定期由社保业务骨干为市民朋友现场解答各项社保疑问,听众反响热烈。及时接受群众咨询社保业务事项、反映投诉情况,今年共接听12333咨询热线电话45.8万个,受理答复12333人力社保网上在线咨询2500多条,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意见箱、网络问政、市长专线、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等平台咨询投诉件300多件,回应微信微博问题200多个。推进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率全省之先在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0条,其中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本局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并通过“温州市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就业创业网”等8个局属子网站群,构建完整的人力社网络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建设、人事招聘、劳动监察和争议仲裁等工作,以及工作动态、办事服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便群众了解、查询、监督行政事务,局门户网站访问量一直位居温州市直属部门前列。同时,不断强化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务事项,实时为市民群众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办事查询等服务,今年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均为1000多条,其中微信粉丝阅读量161万多人次,有些微博的阅读量达到数万人,涉及人力社保方面的新闻见报次数300多条(次),确保政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广泛性,切实提升人力社保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根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本局积极推进人力社保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府信息。一是不断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比如及时公开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等政策信息,多渠道发布2016温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2016温州创十条、2016温州创业创新博览会等相关活动信息。同时打造温州就业创业服务新平台,开通了温州就业创业服务网,更好地为有志创业的人士集中展示和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信息。二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市区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2016年市级职业培训项目计划等相关信息,举办高校创客文化节、创业创新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发布比如春季、夏季人才交流大会、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等各种综合性和专题性的招聘会信息。三是加大人事考试和招聘信息发布力度。坚持公务员招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微信、报纸等媒介第一时间发布人事考录过程中的招考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名单、入围名单、招聘结果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切实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大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温州人才网设立专栏发布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信息。四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推进就业求职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除在我局人才市场、职介中心、技能人才市场等人力资源市场设置滚动显示屏发布招聘岗位和求职信息以外,在局属子网站“温州人才网”、“温州职介网”、“华夏英才网”广泛发布企业招聘信息,目前发布提供就业岗位5.8万多个,发布求职信息2.7万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办结。其中现场提出申请1件,以快递信函形式提出申请2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件;申请政府信息予以公开的1件,申请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1件,申请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及公开渠道和方式方法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要仍有一定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一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落实责任到位,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三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宣传到达率,除继续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外,在窗口经办服务中加强人力社保政策宣传,同时积极送政策上门,进村、入户、入企开展政策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人力社保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3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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