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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7- 02- 20 13: 3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认真总结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6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深入贯彻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规章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和人员结构,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对温州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多次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任务进行调节和监督。各有关单位及处室密切配合,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审查、报送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化制度保障

  贯彻落实市政府布置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意见》,并根据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密监督措施的管理。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包括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交通治堵、城市道路提升等重点领域工作中,努力做到政府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保证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一是优化和丰富网络公开平台。除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外,开发启用温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网、温州市房屋登记网、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等15个子网站。设立各类网上办事大厅和查询大厅,方便市民查询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等各门类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宣传协作。加强与温州电视台、温州广播电台、新媒体等宣传单位合作,通过电视、报纸、网媒、进社区宣传等各种方式,加大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治堵、人才补贴领取、危旧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力度。

  三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透明公开力度。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道路提升改造等重点领域,实行信息科学化、电子化、公开化,从计划政策解读到资金使用、工程进度、质量控制都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交流互动。开通温州市住建委微博和微信等平台,通过与市级考绩办、市广电集团等部门的合作,召开新闻发布会10余次,进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80多次,编辑发行《温州建设报》12期。组织市民监督团,并以新政聚焦等形式对重点工作领域工作如城中村改造等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予以曝光,要求整改,加强市民对于各类民生工程和政策执行力度的切身体悟和监督管理。

  (四)保证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拓展市住建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平台使用范围,提高信息传送速度,加强我委对所属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住建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督导和管理。今年,我委共采编报送工作信息3000多条,其中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录用上报信息2000多条,超额完成省、市委、市政府的信息考核目标。 

  (五)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保密原则。对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认真进行审查,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至今,未出现过信息公开工作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7500多条次,其中通过市住建委网站公开3500余条,通过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媒体渠道公开4000余条。其中,机构信息类100余条,占1%;行政执法类4300余条,占57%;政策文件类200余条,占2.6%;工作信息类条2000余条,占26%,为民办实事信息类700余条,占2%;人事信息等其他类项50余条,占1%;政府采购类信息50余条,占1%,其他100余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监管类、通知公告类、工作信息等占信息总数的96%以上。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生成、报批、公开等步骤,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生成后因各种原因临近规定时限尚未公开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办,督促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在公开内容和范围上遵循保密原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9人次,其中有当面申请,也有信函申请,有2件为网络申请。我们均全部予以受理,并按规定在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其中同意予以公开11件,不同意公开0件,已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机关范围6件,告知更改补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人次。

  2016年,我委发生1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委败诉,败诉原因为适用法律错误,已经重新给予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仍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法定性、技术性、综合协调性的特点,而随着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处室人员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熟练,对于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教训。二是部分处室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需要办公室和督察部门进行督促才能按时完成工作。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工作仍需加强。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仍需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民本问题的公开力度,增加民众的参与性和满意度。

  (二)2017年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狠抓实干,坚持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针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法律素养,考察学习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加强和其他单位协作。全面提高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工作常态化,日常化,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立有效考评机制,规范运行操作,完全稽查考核机制,监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继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往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网络平台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和项目,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完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等网络交互功能。加大多媒体信息推广力度,做到信息实时可查,随时可查。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新闻媒体、社区团体等合作互动,做好民众宣传、交流等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保障房建设、城乡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交通治堵、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策规定、规划计划、建设信息、分配信息、退出信息等,加强规范管理,方便群众,加强监督,切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5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60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00(媒体公开)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9

     1.当面申请数

   1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7

  (二)申请办结数

  19

     1.按时办结数

1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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