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16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17- 02- 20 15: 1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 字体:[ ]

  根据《规定》要求,市社在2016年主要开展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规范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员分工,针对新人上岗实行个别补课工作措施,定岗定责;认真梳理信息,实行甄别信息、编制目录、全文发布工作制;规范内部流程,实行拟文科室、办公室和单位领导三级审核制;健全公开形式,网上实行审核、核实、日志“三审”制,纸质实行“条线把握内容”制;明确公开责任,实行投诉处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推进实施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拓展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及时总结实际操作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制度规范本市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加顺畅。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社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的信息19(由于本单位其他公开信息无)。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社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信息;二是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能通过便捷的方式了解和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编制和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二是及时下发了有关的宣传资料和便民手册等。

  三、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渠道不是最多。

  2、由于都是兼职人员,特别是人员分工调整较为频繁,工作人员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水平有限,所以还不能最好地发挥政府网站的各种功能。

  四、下一步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市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制度,确保信息产生、报批、审核、发布、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形成规范。

  (二)完善网上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披露。对应当为群众所知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披露;对于政府办事规则和流程,在网上予以明确告知,使办事流程更加清晰易懂,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而产生的矛盾。

  (三)理顺人员分工,强化岗位职责。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对新人实行了个别补课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使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2月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