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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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全区各部门单位和街道(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2016年,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5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6〕69号),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规范,不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借助“洞头普法”公众号开展信息公开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和通过展板在重点区域宣传,有效推动信息公开的宣传。建立QQ和微信群交流互动等方式,及时在群里发布信息公开案例、专家观点、地区动态等,有效促进部门之间的联动交流,提升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与能力。做到“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今年以来开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通报4次,全区主动公开信息36779条。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区府办、法制办与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发附件的签发流程,确保公开内容规范依法,今年全区共接收信息公开32件,其中区府办接收依申请公开8件,无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无出现因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引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败诉。 二是强化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出台《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洞政办发〔2016〕115号)、《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洞政办发〔2016〕129号)等文件,引导部门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用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就业信息等,确保内容公开到位。 三是强化联动,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范围。一是构建新模式,有效处置网络舆情。深化洞头“1357”网络舆情处置模式,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强化舆情预警前移,对全区网络舆情风险点、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过滤、梳理、总结,今年以来共处置回应重大网络舆情8起,是温州地区网络舆情最为稳定的地区之一。二是重组新机构,有效提升宣传力度。率全市之先完成媒体融合改革,挂牌运营洞头区传媒中心,实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多媒合一”。今年以来,《洞头新闻》报纸推出20个专栏,广播、电视方面播出48个新闻专栏,共制播新闻4055篇;报纸外宣492条,广播电视外宣450篇,其中中央台27篇,在省、市台播出24个专题片,网站外宣稿件628条。三是完善新途径,拓宽政民互动领域。今年4月份,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启动民生服务新平台开发,目前已完成功能开发,后续测试稳定后即可正式投用。实行民情办理结果一月一通报,加大对部门答复内容的指导和审查,切实推动群众诉求的解决,平台共受理各类民情1861件,其中区长信箱547件,市长专线351件, 民情网格(含街道乡镇)693件,民情E通80件,网络问政75件,民情热线115件,实地巡查66次。积极整合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优化职能资源配置,提升民情处置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四是完善新制度,提升新闻发布水平。在全区各部门单位和街道(乡镇)设立相对固定的新闻发言人,加强对新闻发言人知识学习,组织30个重点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及新闻(网络)发言人参加温州市洞头区2016年领导干部媒介素养提升培训班和全市第七期领导干部媒介素养提升培训班,切实提高新闻及网络发言人的实际媒介应对能力。今年以来,已举办大门大桥试通车等新闻发布会共14场。
图1 洞头网络问政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6年,我区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洞头政府网上建立重点领域信息的专题链接,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在部门网站与区政府网站同步发布,确保公开的及时有效。2016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779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8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主动公开信息27978条(含审批办结公示27070条、建设工程交易信息272条,政府采购信息355条,产权交易信息11条,土地交易信息6条,小额招投标信息116条);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涉及35个单位、126项收费项目;主动公开阳光规划20条、阳光征收181条;采集发布就业需求信息617条;公开税务信息125条,提高政策知晓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38个部门、7个街道(乡镇)共确定权力事项4457项;规范部门主要职责542项,职责边界事项72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7项,公共服务事项216项。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洞头政府门户网站(如图3)上设立专栏,督促部门单位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的查询。 图2 洞头政府门户网站 2.洞头发布的政务微博、微信。推进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积极打造以“洞头发布”(如图4)为龙头、集纳各街道(乡镇)、部门的“政务发布大厅”。 图3 “洞头发布”新浪微博平台 图4 “洞头发布”微信公众号 3.新闻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信息以及开展各种政策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当面申请4件,其余通过邮寄申请,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 图5 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区因依申请公开引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9件,无出现被纠错或败诉,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一般都是办公室或者信息科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影响公开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都不够规范,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公开内容与目录说明不相符,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完善督查评价制度,创新督查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国家、省市每年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督查,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一季一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在指导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方面,开展信息申请实战交流培训,提高部门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开的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洞头发布”网络平台关注度,切实发挥“洞头发布”微博、微信的影响力,以更便捷的方式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更充分利用好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加大网站数据库资源建设,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除了继续对一般性、事务性内容进行公开外,逐步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政府网站群,整合部门网站资源,统一在区政府网站上建立链接,努力做到公开范围更广泛、公开过程更便利、公开速度更快捷。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以上为洞头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洞头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电话:0577-56728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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