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县(市、区)政府 > 2016
泰顺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 02- 20 09: 43 浏览次数: 来源: 泰顺县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共7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顺县东大街6号,邮编:325500,电话:67590053,电子邮箱:tsdzzwzx@126.com)。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参与和回应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汇报和讨论会3次,做好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16〕66号),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体职责和要求,理顺工作关系,避免职能交叉,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把握好拟文发文环节,明确每件公文的公开属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县法制办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并作统一编号后发布,并做好备案。继续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季报制,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每三个月上报一次本单位制发的文件目录,非主动公开文件要注明原因,涉密文件不上报。

  (三)扩大政务参与和社会回应关切。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公开非涉密的政策性文件,同时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和推荐当前热点政策性信息的解读文件和相关解读材料。截至12月底,共公布规范性文件30条,政策解读稿件105篇。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县长信箱、县长热线、网络问政等途径,及时受理回应公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来信441件,有效件390件,答复387件;来电811件,有效件632件,答复626件;网络问政件28件,答复率100%。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做好舆情反馈和舆论引导工作,实行动态跟踪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2次,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数据。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公开政务信息1381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4626条,政务服务网6270条,“泰顺发布”150期280条,其他方式公开2639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一是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截至4月底,全县31个政府部门共梳理出主要职责472条、具体工作事项2056条、职责边界事项16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73项,公共服务242项,并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开;同时,推进“两张清单”向乡镇延伸覆盖,按时完成了原10个乡镇的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大力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主动公开。截至12月底,全县共有14个部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270条。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泰顺政务网等政府网站,加大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教育信息、社会救助、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06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11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为适应当前形势,满足群众需求,我县我县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受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2月底,我县共收到依申请件44件(县本级32件,各部门乡镇12件),受理依申请件36件,其中8件撤回申请,受理件已按规定流程全部给予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县产生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上属于临时兼职的情况未改变,依旧存在更换频繁,公开意识不强、业务不熟悉、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依申请公开件递增趋势明显,但部分单位依旧存在麻痹思想,甚至对业务流程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应对能力。三是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因缺乏有效考核机制,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消极对待,公开工作不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四是目录和主体有待进一步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和分类已不适应当前信息公开的需要,需进行优化。由于部分部门职责职能的调整,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和责任。

  2017年,我县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政府公开内容,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和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的方法和途径,优化考核评估指标,确保信息公开责任、工作的落实。二是完善检查督促机制。继续实行公文目录定期报送制度,确保检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对于公开不到位、不及时情况进行通报整改。三是健全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员业务能力,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突出重点工作。一是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工作牵头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继续做好行政权力、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规范依申请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健全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全面推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三)强化保障力度。一是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推进全县各级政府网站向集约化平台迁移,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论引导的功能。加强政府数据资源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二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实行信息公开岗位专人负责制,信息员队伍要实行动态更新,做好人员更替时的工作交接工作,确保人在、岗不空。

  七、附表

2016年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81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33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8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4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6

     1.当面申请数

1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6

  (二)申请办结数

36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9

  (三)申请答复数

3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6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