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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农房改建管理新政下月实施
发布日期: 2017- 04- 28 08: 1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据悉,由瓯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于5月1日起实施。这是该区近十年涉及农房改造建设管理方面采取措施力度最大的一次有益尝试,旨在进一步规范瓯海区农房改造建设管理,合理节约用地,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农房改造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试点引领,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集约用地、集聚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D级危房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需求,在解决农民基本住房的同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房设计和安全监管会越来越被重视。在设计方面,农房样板设计图集、规范的施工图今后会成为标配;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政府购买专业监理服务、一线技术人员的指导也会成为标配。

今后,瓯海区将改变农房改造方式单一的现状,更多地体现了瓯海区城乡统筹即城市大建大美、乡村大整大美的发展思路。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涉及农房改造方式包括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村庄区块改造、宅基地区块改造、独户独幢原址拆建、宅基地移位迁建(本村范围内)、加固修缮、立面改造和异地搬迁等。房改造建设根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6年修订)》的内与外、风景区核心景区内与外等将实施不同的政策。

其中,总规范围内的农房,应纳入城市建设,原则上不批准独户独幢拆建改造,应通过纳入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等方式实施城市化改造。农户申请改造建设的农房,必须符合该村村庄建设方案中的设计,包括总平面定位、效果图、立面图等,并持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施工图向规划部门申请工程规划许可,从而统一规范村庄的建设风貌。(记者 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