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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364套公租房周三启动申报
发布日期: 2017- 05- 22 09: 1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市住建委5月21日表示,市政府已于日前批准了《温州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5月24日至6月20日,市区将正式启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2364套公租房静待入住。

据悉,这是市区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后的首次申请,也是目前市区规模最大的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项目分配。拟分配的公租房房源坐落在里垟利祥锦园小区、瑶溪住宅区三、六组团、娄前聚欢家园、下吕浦小区、百里大厦、方正地块、九山C地块、瓯浦垟等,总套数2364套。除瓯浦垟1030套为期房,其余均为现房。

根据房源情况,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对象确定为:截至2016年底,市区在保的公租房租赁补贴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其中,符合优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予以优先配租。

配租过程中,保障家庭保障人口数为1人的,拟配租房源面积为30至60平方米房源;保障家庭保障人口数为2人的,拟配租房源面积为50至60平方米房源;保障家庭保障人口数为3人的,拟配租房源面积为60至70平方米房源;保障家庭保障人口数为4人以上(含4人)的,拟配租房源面积为70-82平方米房源。

保障家庭数多于房源数量时,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拟实物配租家庭,未摇中的家庭继续给予租赁补贴。人均保障面积18平方米以内的,租金标准按1.2元/平方米/月收取,超出人均保障面积18平方米的部分,按照2.97元/平方米/月收取。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申请人可登录温州市住建委网站(http://www.wzszjw.gov.cn/)下载中心下载《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一式一份,或直接到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房管部门指定的办公地点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结婚证、承诺书、身份证、保障家庭相关证明等材料。

本期申报时间内,除5月28日至5月30日端午节法定休息外,其他双休日照常办公,逾期不予补报。申请提交后,区相关部门经联合审查,会将通过联审的家庭名单在政务网站及住房保障信息网予以公示,然后通过摸文定位的方式,与保障家庭签订租赁合同。(记者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