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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三位一体”改革助农增收
发布日期: 2017- 06- 22 07: 5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日报 字体:[ ]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改革强省”,这让早已尝到改革红利的瑞安农民更加喜上眉梢。6月21日,瑞安市马屿镇种植户许乙雷用12亩茄子作抵押,获得5万元贷款。得益于瑞安农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许乙雷从年收入仅3万元的农民,变为年营收10万元的农业产销大户。

瑞安这场改革源自11年前的一场试验。2006年1月,省委提出建立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体系。两个月后,瑞安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在全国率先建立瑞安农村合作协会,开启了“三位一体”改革之路。

构建“三位一体”农村合作体系,生产是基础,销售是核心,金融是支撑。瑞安践行“八八战略”,不断发挥体制机制优势,通过创新生产服务体系,扭转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散、弱”格局;通过完善供销服务体系,助推农产品货畅其流;构建信用服务体系,疏通农业资金血脉……2006年至2016年,瑞安农业增加值从10.9亿元增加到22.3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9439元增长到25570元。

瑞安创新生产服务体系,强化公司、合作社、基地和农户生产合作,先后组建了浙江省农科院(瑞安)园艺科技创新中心、庄稼医院服务网等平台,以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如今,该市各类标准化生产合作社和产业联盟已有1263家,催生特色产业基地18.8万亩,带动8.6万农户增收,实现“吨粮田万元钱”目标。

瑞安还创建了全省首个县级区域性农产品公共品牌“瑞安农产”,首批吸纳24家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抱团强化供销服务。

针对农业生产周期长、气候影响大,农民资金短缺又没有抵押物,瑞安创新互联网金融和互助金融,为村居、合作社等批量建立“信用档案”,并设立初期规模5000万元的农民合作基金,保障金融风险补偿支出。(浙江日报记者 尤建明 陈铖 瑞安日报记者 夏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