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温州市区城市建成区面积及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区2016年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底温州市区城市建成区面积为248.7 平方公里(含洞头建成区面积9.75平方公里,其中灵昆街道4.18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图,现予公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