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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协调瓯江口和洞头区域发展,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区域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瓯洞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分管副市长参加,市政府联系常务工作的副秘书长为具体协调人,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招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公用集团、市交投集团、温州港集团、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洞头区政府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正科级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定期沟通研究区域规划统筹、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社会管理以及政策制定等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区域开发建设管理中的具体问题,重点协调区域一体化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明确各片区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协调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对接,促进形成有机衔接、共建共享的格局;协调区域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产业差异发展、要素高效配置;协调大小门岛等重点区块开发建设,推动相关项目投资建设顺利实施;协调区域公共服务配套和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区域特别是瓯江口区域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协调区域发展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议事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也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不定期召开专题性专项性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各种形式的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召集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工作碰头会,做好提请联席会议研究议题的整理、协调和把关。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不能议定的重大事项,可提请市委、市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四、工作要求 加强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协调协作,促进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推的合力,真正发挥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认真推进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相关事项。建立重点研究事项的督查督办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服务、检查监督,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确保相关工作有效推进、落地见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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