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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11- 03 09: 3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晚报 作者: 柳宿 字体:[ ]

市住建委近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透露,我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引入社会监督,推广第三方机构进行分户验收。第三方机构的确定应由购房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商住户确定,未选定第三方机构的,可邀请前期物业公司和住户参加分户验收。

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方面,市住建委要求有关单位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切实做好沉降观测,及时完整准确地测量、复核和记录,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建设各方主体能力不足的,应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沉降观测。

在加强混凝土结构质量监管方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钢筋原材料抽检不少于工程数的50%。

在加强防水和外保温质量监管方面规定,施工单位应在防水和外保温施工开始时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抽查抽测比例不低于工程数的30%。

在加强检测质量行为监管方面,全面推广使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通过实时的收样和现场检测信息,及时监管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通过上传带防伪标识的检测报告,杜绝假报告。同时加强对见证取样送样的监管,逐步推行二维码唯一性见证取样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上传样品信息、人员信息、见证取样地理位置信息及相关过程照片,检测前进行确认,确保送检样品与现场一致。

市住建委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户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