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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黎二村“村民”变身“居民”
发布日期: 2018- 12- 10 08: 5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黄宇慧 滨宣 字体:[ ]

12月9日,鹿城区滨江街道黎二村召开“撤村建(并)居”大会,村民投票表决通过了黎二村“撤村建(并)居”事宜。这意味着,今后该村群众将从村庄“村民”变身社区“居民”,在原有村民待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还将享受到医疗、子女就学等城市居民的待遇。据悉,这是鹿城区首个完成“撤村建(并)居”工作的村子。

所谓“撤村建(并)居”是指将村民委员会转成社区居委会,撤销村委会建制,实行社区居委会建制。居住比较集中、人口规模较大的城中村,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原行政村建制成立新社区,或撤销原行政村建制,将村民就近并入居住社区管理,不再设立新社区。

滨江街道下辖9个社区5个村1个同心社,是典型的城中村街道。“撤村建(并)居”工作完成后,黎二村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产权归属(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村民待遇保持不变;经济合作社运行模式与现村委会运行模式相同,原“两委”成员的职务自行终止,合并至经济合作社担任相应职位,至本届届满工资待遇不变。撤村后,经济合作社建立党组织,其党组织关系隶属街道党工委。与此同时,凡属“撤村建(并)居”的原农村居民,原社会保险、计划生育、教育、征地、拆迁等政策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权益保持不变。

当天上午,该街道相关负责人在大会上对“撤村建(并)居”涉及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答疑解惑。各村民户代表投票表决,通过了黎二村“撤村改居”事宜。

据悉,除滨江街道黎二村外,鹿城区还计划于本月底前完成南汇街道巨一村、南郊街道龙方村、双屿街道瓯浦垟村3个试点村“撤村改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