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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解读《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8- 02- 12 10: 5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80所,新增学位10.3万个;精心培育300所“新优质学校”;瑞安、平阳、文成、泰顺建成符合标准的综合性特教学校;切实提高名、特、优教师待遇……《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向老百姓传递了多个民生利好。

我市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有哪些政策创新与亮点?日前,温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基础教育指导性文件进行解读。

主动回应“上好学”的民生期盼

“当前,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基础教育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这与我市在浙江省的‘铁三角’地位不相称,与老百姓对基础教育的热切期盼有差距。”会上,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剑波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又是对人民群众向往上好学的热切期盼做出的主动回应,更是推进温州教育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实施意见》从酝酿到印发,历时8个月多,先后经过调研梳理、文稿起草、协调审议等环节,主要内容包含8部分35条,分别从教育现代化创建、教育资源供给、城区办学体制改革、教育内涵发展、民办教育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和加强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进行阐述。

未来三年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

王剑波将《实施意见》里的政策创新和亮点概括为三句话:即实施七大改革、完善七大机制、强化七大举措。

七大改革包括推进城区教育体制改革、校长职级制改革、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管办评分离改革、民办教育改革、办学体制改革、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其中,校长职级制改革将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引导中小学校长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道路;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指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市、区)域内教师统筹管理和均衡配置,打破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体制障碍;管办评分离改革以中小学人事扩权改革、财务扩权改革等为核心,进一步激发学校自主办学的活力。

七大机制囊括实施校舍建设最低标准制度、建立教育现代化县创建机制、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建立教师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教育经费项目生均拨款机制、建立中小学“静校”制度、完善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作为今后我市中小学校舍规划、设计、建设的下限。”王剑波透露,2018年,我市将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78所,开工新建校舍面积约达80万平方米。

到2020年,11个县(市、区)全部达到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要求。

实施西部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王剑波表示,我市将以七项掷地有声的举措为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抓手。这七大举措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城区教育首位度、引进教育高端人才、实施瓯越人才培训计划、强化教育要素保障、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在提升城区教育首位度上,我市将在完成市区东部教育提升11个项目同时,制定实施《温州市区西部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依托市直优质学校组建城区10大教育集团,组织实施市区西部教育提升项目61个。

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上,依托《温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30所,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100%;深化培育第二批150所新优质学校,树立20所先进典型,着力打造家门口的好学校。组织实施《温州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确保2018年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力争至2020年,小学初中规模不超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2500人。

同时,做强做大优质高中、整合提升一般高中、推动薄弱高中转型,促进普高学校整体发展;组织实施“名校+名师+名专业”协同建设工程,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制定实施《温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推进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持证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入园率不低于90%、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低于96%、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加快瑞安、平阳、文成、泰顺等四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积极引进教育高端人才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对教育高端人才的引进。提高名、特、优教师待遇,属地政府对新引进或新入选和经认定相当于五类的教育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个人专项奖励;高端人才获个人专项奖励后,须在温州服务10年以上。同时,设立特聘教育专家岗位,所引进的教育专家其薪酬待遇、编制管理等实行“一人一议”。

瓯越人才培训计划,也是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创新之举。根据部署,我市将制定实施瓯越教育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三三制”教育人才培养制度(即“三个层次”“三项奖励”),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和帮带作用。加强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实现名师工作站全覆盖、名师全覆盖、学校全覆盖。实施“百千万工程”,至2020年,选拔100名教育名家培养对象,1000名“未来名师”培养对象、10000名“未来教师”培养对象。举办“十三五”领军教师高端研修班,培养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深化“绿色耕耘”送培到县工作,开展“未来教师”“孵化研修”等特色研训项目,进一步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参照当地公务员标准,建立教师待遇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建立高考改革导致普高教师工作量加大的相应待遇保障机制。提高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年人均收入,确保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同时,关心关爱教师,统一建立中小学教师健康档案,落实一年一次体检制度。(记者 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