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8-01966 主题分类: 安全,消防
文 号: 温政办〔2018〕12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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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验收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 02- 28 12: 0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围绕“平安温州”建设总体目标,深入开展“七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效推动火灾隐患整治,为平安大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市消安委办组织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落实201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进行了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单位:

瓯海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政府;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温州电力局。

二、良好等次单位:

鹿城区、龙湾区、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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