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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实施关爱教师“四工程”
发布日期: 2018- 04- 10 08: 2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都市报 字体:[ ]

近日,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发布《关于实施 “教师关爱”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全市实施教师关爱“四工程”、为教师建立“三档案”。

“四工程”包括教师民主权利维护工程、教师职业成长关心工程、教师身心健康促进工程、教师幸福生活关爱工程;“三档案”的意思是为教师建立需求管理档案、专业成长档案、中小学教师健康档案。

《意见》中提到,实施教师身心健康促进工程,通过统一建立中小学教师健康档案,落实教师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成立教师心理疏导专家,各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团;健全教师疗休养制度,各校积极开展一年一次的教师疗休养活动。

市教育工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去年温州最美女教师陈莹丽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也让人们更加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去年年底,温州市基础教育发展大会就提出要加强对教师的关爱,此次发布的这个《意见》也是全省首个关爱教师的专项文件。(记者 张新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