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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
发布日期: 2018- 04- 10 14: 3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从严治党 2016年,中共温州市委员会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年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推进“示范、达标、整转”三大行动,加强基层党建和基层政权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换届,开展村级组织换届“五清”行动(重点难点村“清底”行动、农村干部作风“清风”行动、农村涉黑涉恶问题“清障”行动、村级财务问题“清账”行动和农村信访积案“清仓”行动),依法开展农村老年协会资金资产专项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创新开展“三位一体”作风巡察,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人大工作 2016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立法权,健全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量。公布实施《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开展《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出租房安全管理等立法调研,审议通过《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按照“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人大有为”的要求,聚焦经济工作重点难点、城市建设管理短板、群众反映民生热点等领域,依法加强人大监督。启动首次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依法审议三澳核电项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等重大事项;落实“六五”普法决议,加强检查大气污染法、旅游法、省旅游条例等执行情况。有序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办好代表议案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温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出台《温州市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程序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被列为全省两个示范点之一。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首家行政审批局。选聘首批立法专家,建立市政府立法专家库;至年末,市、县两级政府主要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建设全省试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办理期限平均同比缩减30%。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行政司法互动,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查询便利度。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进行政调解与仲裁工作,加强普法宣传。

 

民主协商 2016年,温州市政协党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中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事项,开展协商议政。在“大拆大整”“五水共治”、浙南科技城建设、综合交通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助推工作落实。围绕以乐清湾、瓯江口一带为重点的区域经济发展、全域旅游、海绵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发展、温商回归等热点问题,组织委员、专家开展调研。探索实施民生系列月商会制度,加强《政情民意中间站》电视栏目、《委员观察》报纸专栏等群众议事平台建设,提升政协提案质量及效率,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打造“六送下乡”等系列民生服务品牌。

 

司法体制改革 2016年,温州市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遴选产生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深入推进庭审中心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关键证人询问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技侦证据转化、认罪认罚从宽等长效机制,在全省先行先试跨国远程视频作证、遮蔽容貌、不公开作证、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等证人出庭新方法,实现证人出庭改革在全市基层法院全覆盖。创新破产案件审判,获中央领导批示肯定。推进政府部门联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涉特殊主体执行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制。率先制定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率先启动人民监督员主动监督第一案,率先启动规定出台后由当事人主动申请提起监督案件,相关做法经验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