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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 2018- 04- 10 14: 4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6年,温州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趋好。全市76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15.8%,水质功能区达标率55.3%,比上年提高1.4%。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0.4%、14.2%。温瑞塘河、乐清塘河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瑞平鳌塘河水质由上年的重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91.2%,超标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氮;各县(市)环境空气优良率均在94%以上。全市平均酸雨率68.9%,同比增加1.1%;市区酸雨率由77.6%降至71.1%。市区及各县(市)区域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属二级(较好)。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陆地、海洋、水体、土壤等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无明显变化。

 

生态保护规划 2016年,温州市印发实施《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设置15项重点指标,其中9项指标直接针对水、气、土、声四方面环境质量改善提出要求。制订《美丽温州建设“811”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文成县获国家生态县称号,鹿城区和瓯海区获省级生态区称号。印发《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依据规划要求相应制定环境污染整治专项方案。完成市级及各县水土保持规划报批,确定市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施《温州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16—2018年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生态环境整治 2016年,温州市开展化学品调查及土壤污染场地排查和全市金属表面处理、线路板、移膜革等七大行业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关停淘汰企业721家,原地整治提升153家。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控信息化平台管理。全面实施交通禁鸣区管理,推进降噪路面和绿化防护带降噪工程建设。推进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加强煤炭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创建省级绿色企业10家。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推广“河长制”,发布《温州市“五水共治”标准体系》《温州市生态河道技术导则》,建立“智慧水乡”综合信息平台、排水“数字化”管理平台和“互联网+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畜牧业污染整治,全年建成美丽生态牧场44家。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创建分类处理村768个。继续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验收认定绿色矿山5个,累计建成39个,其中5个获“省级绿色矿山”称号。组织申报省级生态文化基地3个。推进苍南县山海湿地公园建设,并启动10处重要湿地的省级湿地名录申报工作。

 

环境监管执法 2016年,温州市完成全市水、气、土壤、声、辐射等环境质量要素监测,以及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等工作。全年获监测数据25.3万余个,验收监测“三同时”和“限期治理”建设项目390家。启动智慧环保建设项目,升级改造温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LIMS)建设;评估重点企业33家工作,分析预测运行期间突发性环境污染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推进绿色保险试点工作,全年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30家,保额1525万元,投保行业主要包括化工、电镀、造纸、合成革等。继续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在试点地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没有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零土地”技改项目和登记表类项目环评文件实行备案制。全市排污收费户数4811户,征收入库金额共计1.46亿元。全年立案处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344件,罚款6903万元。

 

生态保护宣教 2016年,温州市围绕“美丽温州”建设、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七大重污染行业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媒体集中采访近30场,刊发相关新闻报道340余篇,并组织开展新闻发布(通报)会2场。新媒体品牌“温小保”获评中国环境市级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排行榜第1名;“温州环保”政务微信全年推送资讯385期;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00余条,被《南方周末》评为“最佳绿色政务公号”。组织第六届“生态文化月”“世界海洋宣传日”“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出台公众参与实施方案,扶持民间环保组织。创成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家,命名市级生态教育基地5家,15所学校申报省级绿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