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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
发布日期: 2018- 04- 16 15: 3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16年2月26日—29日举行,会议应出席代表549名,报到代表525名,报到率为95.6%。会议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表决通过机关决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关于设立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及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依法补选葛益平为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耕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丁福良、邹跃飞、陈祖明、林琼、林小露、郑宏国、徐强中、程龙凤、潘学军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期间首次组织上述新当选或决定任命的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5件。经大会秘书处研究,并提交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将杨国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由城建环保委审议,其他14件转为建议,与会议期间收到的466件建议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列席本次会议的有:不是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省、市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驻温部队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十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报告。会议特邀部分在外温州商会会长列席会议。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16年1月21日举行,会期一天。会议听取市纪委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通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的调查报告。提请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市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依法补选汪瀚为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孝政、李步鸣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两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6年2月18日下午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设立市人大内司委的议案、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以及选举办法和市人大有关专委人选通过办法草案。会议根据市公安局提请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许可对2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建新、潘孝政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6年4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相关事宜的报告,表决通过相关决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许可对3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首次举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黄德康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两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10名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16年6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两天。会议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以及市委政研室等10个单位2015年的部门决算。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及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五水共治”和城乡污水处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建设浙江三澳核电项目的议案及授予孔笙、伊凡、杨明、郑锡华4人“温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听取审议5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履职报告,并对上述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建新、卓高柱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市人大代表,检察官履职评议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10名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2016年8月25日上午举行,会期两天。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阶段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及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医疗服务发展、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关于扶贫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有关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提请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和市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016年建设和资金安排计划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会议依法补选车俊为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成立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潘孝政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两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11名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016年10月19日上午举行,会期一天半。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书面印发市“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市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提请的关于审议《温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议案及说明,表决通过相关决定。会议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城建环保委关于制定《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根据市公安局的报告,表决通过许可对1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步鸣、厉秀珍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市政府相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10名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

 

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2016年12月22日上午举行,会期一天半。会议听取法制委关于《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条例》《办法》。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和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及财经委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表决通过相关决议和市委老干部局等10个部门2017年的预算(草案)。会议听取并审议市审计局关于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副主任孟建新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两院”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