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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出台奖励办法鼓励企业提升质量
发布日期: 2018- 04- 19 10: 5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商报 字体:[ ]

日前,苍南县发布《苍南县质量强县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办法》以真金白银的政策供给,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提升、标准创新、品牌创建。

据了解,《办法》规定,对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3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奖励金额分别增至100万和50万元。近年来,苍南品牌建设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获得省、市名牌产品31个,市知名以上商标74只,市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2个,拥有县长质量奖企业12家;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联盟标准70多个,建成2个省级质检中心;“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先进企业3家,“浙江制造”标准成功发布3家,2家企业已申报“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记者 黄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