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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案
发布日期: 2018- 04- 20 09: 0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信息公开,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需求。日前,市国土局公布《2018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突出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征收土地信息等4类信息。

依照此次方案,市国土局将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涉及市国土局业务职能,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分配事项。

信息公开的重点,将放在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征收土地信息等4类信息。

其中,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批准结果信息,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一方面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另一方面是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

征收土地信息,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按照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公开渠道也将进一步拓宽,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和电视、电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

根据同时公布的市国土资源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此次信息公开范围涵盖12大类,分别是矿产开发、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土地划拨、规划管理、计划管理、地灾防治、地价信息、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执法监察、不动产登记。

比如不动产登记类信息公开包括办证指南、办证进度查询和登记结果查询,渠道均实时可用。

土地市场类信息公开包括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土地出让结果、闲置土地,要求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计划管理主要公布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内容包括供应总量、用途结构及各类用途计划供地量等要素;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需单列出来,计划到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面积等信息,同样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记者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