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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
发布日期: 2018- 04- 24 10: 1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6年,温州市发生火灾2902起、死亡23人、受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544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9%、30%、82%、37%。全市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出动9269次,疏散抢救3159人,保护财产价值11.3亿元,完成抗击台风“鲇鱼”“8·18”滨海皮革堆垛和“9·7”滨海三星包装厂火灾扑救,完成“8·17”甬台温高速纯苯泄露、“10·10”鹿城双屿民房倒塌事故救援等任务。

 

消防安全整治 2016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开展民房电气线路,整治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网店,重点隐患区域、单位等五大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出租房和合用场所55.5万家、民宿573家、养老机构189家、网店7576家;改造电气线路20.6万户、安装“漏保”47.3万个;消除政府挂牌重大隐患单位435家、区域495处,整改率100%。G20安保期间,市公安消防局连续70天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开展消防安全统一行动7次,检查单位21.4万家、查封3421家、三停1684家、罚款3303.9万元、拘留2356人,“十项执法数据”6项全省第一、4项全省第二、拘留数占全省31.9%。

 

消防工作社会化普及 2016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督查“十大重点”、考绩“负面清单”和市政法委“护平安、树标杆”专项督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消防工作4次,市领导批示推动消防工作55次。出台《镇街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方案》,推进消防执法权限下放;推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安保联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建成公安正式编制的消防基础指导大队。全省首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制,推行居住出租房“小区物业式”“旅馆式”“统租统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红门骑警”和消防宣传“进教材”“进军训”等“十进”活动2千余场次,发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330名;建设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总目标人群数63万人。全市4个集体、7名个人获首届浙江“119消防奖”,全市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同比上升7.81%,列全省第三。

 

消防审批服务 2016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推出《“向人民承诺”11项措施》,推行消防审批“容缺受理”“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和代办制,坚持工作日无午休、周末无休日,市本级审批事项缩减40%以上。启动《温州市消防管理条例》立法,实行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和自由裁量标准“四公开”,应用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加大执法回访和“每案一评”力度,全年执法项目回访满意率98%。实施“驻百镇、入千村、进万企”惠民工程,走访乡镇(街道)167个、村(居)1508个、企业14258家。

 

实战化练兵 2016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承办浙南战区攻坚组、指挥员等大型培训活动,开展冲锋舟驾驶员培训,全省推广应用《主战装备运用指南》等六类实战应用教材和“体能训练”“通天房初战控火救人”等5部示范片;推行“一熟悉、二演练、三宣传、四指导”的执勤模式,全年演练24846次;建设移动消防作战指挥系统,1500余家微型消防站同步纳入119接处警系统。

 

消防局荣誉 2016年,温州市公安消防局获全市万人评议“十大满意单位”,社会总体评价列89个市直部门第二,市委考绩连续第四年获评优秀;获评全市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先进集体,2人获省政府G20峰会工作先进个人;专业队建设在全省评比验收中获总分第三,其中高层和城市综合体专业队获三等奖;在全省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比武中获团体第三名;在全省两次数字化预案评审中分获一、二名;2个基层党组织、4名个人获公安部、部局和省公安厅党内“一先两优”表彰;全市消防窗口全部获评市县两级季度 “红旗”或“先进”窗口。

 

火灾案例摘选 2016年8月24日01时59分许,浙南产业集聚区沙城街道永阜村永强大道1672号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烧毁家具、衣物、电器等物品,造成4人死亡。据调查,起火部位为民房内二层东侧厨房间,由电气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