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走进温州 > 温州年鉴 > 2017 > 农业
渔  业
发布日期: 2018- 04- 24 09: 5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6年,温州市水产品总产量64.36万吨,渔业总产值(含苗种)75.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和11%。其中渔业捕捞产量51.93万吨,捕捞产值46.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和6.1%;水产养殖面积29435公顷,养殖产量12.43万吨,养殖产值27.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7%、4.54%和22.58%。水产品出口量2.69万吨,出口创汇1.15亿美元,同比分别减少13.8%和31%。全市渔业乡镇15个,渔业村社206个,渔业户42742户,渔业人口153893人,其中传统渔民75279人。渔区人均收入1.97万元,同比增长2.4%。

 

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2016年,温州市投入各类涉海涉渔资金6.5亿元,同比增长208.9%。渔业增加值增速超3.5%。全年统筹资金5000万余元,建成渔业主导产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建设新型养殖示范点6个,改造提升“渔家乐”休闲项目5个。新增稻田养殖1010亩,洁水渔业3000亩,养殖塘生态化改造430亩;碳汇渔业的浅海贝藻养殖13.43万亩,约占全省总量的50%。洞头区被列入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浙江省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点。2家水产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6艘远洋渔船完成主体结构建造;组织32家名优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展销会,签约金额2683万元。编制“特色渔乡小镇”规划,启动苍南金乡欧乐湾、洞头鹿西等特色渔乡小镇项目。实施省、市、县三级科研示范项目29个,扶持科技示范户500个,示范面积4.9万亩。完善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设立病害监测点52个,监测池塘4991亩,海水网箱9.84万立方米。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宣传和科普下乡活动,出动专家和技术人员350人次,发放规范用药宣传材料9000册,举办各类实用技术类培训班52期,累计培训3036人次。谋划“智慧海洋”项目。市发改委立项1910万元,2016年完成投资830万元,按期完成渔船动态监管与服务、近海小物标雷达监控系统、温州市海洋预报发布平台升级等子项目建设。推进温州市海洋科技创业园建设,建成市本级渔业船员考试培训中心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等平台。

 

水产捕捞业 2016年,温州市海洋捕捞产量51.47万吨,同比增长4.3%;产值45.4亿元,同比增长6.3%。洞头、苍南、瑞安为捕捞大县,捕捞产量均有增长,拉动全市海洋捕捞产量的增长。其中苍南县海洋捕捞产量19.42万吨,占全市产量的37%;洞头区16.82万吨;瑞安市8.95万吨,三地海洋捕捞产量接近全市的90%。海洋捕捞产品来自东海的有510872吨,来自黄海的有3840吨。全市万吨以上的海洋捕捞品种有小黄鱼、带鱼、鲳鱼、海鳗、鲐鱼、沙丁鱼、鳀鱼、鱿鱼、章鱼、毛虾、梭子蟹。5000吨—10000吨的海洋捕捞品种有鲻鱼、鲅鱼、鮸鱼、梅童鱼、乌贼、鹰瓜虾、虾蛄。全市拖网产量276304吨,张网产量131222吨,刺网产量71497吨,钓业产量27365吨,围网产量3156吨,其他作业5168吨。全年,温州市淡水捕捞产量0.46万吨,同比增加5.1%;产值7630万元,同比下降8.5%。淡水捕捞产地主要集中在乐清、平阳、永嘉,分别为1850吨、1239吨、815吨,合计产量占全市的85%,均有增长。

 

水产养殖业 2016年,温州市海水养殖面积19617公顷,同比增长5.4%。海水养殖产量10.72万吨,同比增长4.4%;海水养殖总产值24.02亿元,同比增加26%。海水养殖的主产地在乐清,产量6.2万吨,产值11.87亿元,产值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因素是价格的上涨和养殖品种的调优。苍南紫菜养殖烂菜现象得到遏制,紫菜养殖面积4127公顷,同比增加157公顷。全市海上养殖产量55924吨,滩涂养殖产量29571吨,围塘及工厂化养殖产量21667吨。500吨以上的海水养殖品种有:鲈鱼、大黄鱼、鲷鱼、美国红鱼、南美白对虾、梭子蟹、青蟹、牡蛎、贻贝、蚶、蛤、蛏、海带、紫菜、羊栖菜。全年全市淡水养殖面积9818公顷,同比减少310公顷;产量1.71万吨,同比增长4.9%;产值3.56亿元,同比增长2.4%。淡水养殖产量全市相对平稳,瑞安、平阳、乐清、永嘉比重较大,平均在3000吨左右。全市淡水河沟养殖产量5835吨,池塘养殖产量5733吨,稻田养殖产量2183吨,水库养殖产量2151吨,湖泊养殖产量769吨,其他水域养殖产量439吨。500吨以上的淡水养殖品种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泥鳅、南美白对虾。

 

水产品流通加工 2016年,温州市水产加工企业151家,同比减少16家,规模以上企业50家,同比减少8家;水产冷库242座,同比减少6座。全年水产品加工总量19.8万吨,同比增长5.3%,其中海产品加工占99.58%。加工总量中的冷冻品7.56万吨,冷冻加工品3.37万吨,鱼糜制品1.15万吨,干腌制品3.63万吨,藻类加工品1.84万吨,罐头制品0.13万吨,鱼粉加工0.4万吨。全市水产品加工总产值33.96亿元,同比下降6.65%。其中水产品加工出口量2.69万吨,出口创汇11527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3.78%和31.23%。全市大型水产品交易市场3家,年交易量56.68万吨,交易额77.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3%和3.3%。

 

休闲渔业项目 2016年,温州市休闲渔业投入资金1.7亿元,同比增加42%,其中涉渔设施投入2470万元。休闲渔业经营实体241家,新增85家,同比增长54.5%;休闲渔业从业人员1372人,同比增加31.3%。现有普通陆域垂钓面积172公顷,池塘垂钓面积397公顷,网箱垂钓面积3370平方米,专业礁钓和船钓项目13个,体验式休闲渔船109艘,功率2683千瓦;海洋人文景观7个,休闲渔业总产值8589万元。全年接待滨海旅游人数151万人次,同比增长10%。

 

渔业安全生产 2016年,温州市推进国家首批海洋综合减灾示范区工作,建成浙江省首座海洋自动观测平台——东瓯海洋综合观测平台。投入运行龙湾海洋自动观测站、沙港头海洋自动观测站、瓯飞铜盘岛海洋观测站等。制定并实施《构建渔船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防台减灾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海上渔船应急事故处置操作手册》等制度,全力做好渔业防台防汛工作。加强渔民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培训34期,培训4100人次。全市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119次,检查渔船5994艘次,查处违规渔船483艘次,排除安全隐患483处,立案查处231起,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横幅500余条。2016年,全系统共发布抢险、救援、预警、气象等信息370万余条,有效接警121次,组织或参与救助行动37起,救起遇险渔民81人。修订《温州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加强“三品一标”建设,4个无公害产地通过省级认定。新建初级水产品追溯点30个。加强产地抽样检测,组织市级以上抽检818批次。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温州市投入海洋保护区建设资金3780万元。南麂海洋自然保护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乐清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苍南沿浦湾海洋公园、龙湾海洋公园共种植红树林1000亩。落实生态补偿金580万元,推行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深化实施“五水共治”,全年完成投资1.79亿元,同比增长53%。加大“浙南鱼仓”修复力度,投入各类增殖放流资金2984万元,投放水产苗种12.59亿尾(粒),同比分别增长43%和50%,制订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认定办法》,以提升增殖放流效率。举办2016年“放鱼日”暨温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月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参与,携手共建美丽海洋。实施《温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乐清湾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优化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布设监测站位400余个,温州成为全国站位最为密集的城市。全年完成20余项趋势性监测,对110个入海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测,依法发布海洋环境公报和生态环境监测月度通报。7月,温州市获准列入全国首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8个沿海城市之一,获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

 

海域综合管理创新 2016年,温州市国家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纳入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于2017年1月3日审议通过,成为首个全国海域综合管理创新试点城市。瓯江口二期用海审批事项以建设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的方式列入方案,取得项目实施“入门券”。保障瓯飞用海规划71宗养殖用海出让项目实施。破解灵昆作业区招拍挂项目、浅滩一期超填历史遗留问题、龙湾二期3号区块等5个重大难题,盘活海域空间约1.5万亩。全年落实建设用海指标4800亩,完成填海项目竣工验收43个计12228亩。

 

海洋与渔业执法 2016年,联合印发《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涉刑案件移送有关规定》等文件。“两战”(“伏季休渔保卫战”和“幼鱼保护攻坚战”)期间,全市渔政执法“换人不换船”,累计检查渔船2420艘,清理违禁网具13426顶,完成年度任务的305%,查获非法渔获物12.95万公斤,查办违法案件518起,为上年同期的3倍。移交涉刑案件38起,移送129人。全市共查获“三无”船舶155艘,其中乐清“5·30大案”一举查获18艘大型外籍钢质涉渔“三无”船舶,为全省单次查获数量最多、案值最高案件。完成平阳60艘鳗鱼苗捕捞渔船和瑞安133艘挂账待核销渔船处置工作。出台《关于加强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推进渔民转产转业、渔船“减船转产”工作,全市共申报压减渔船108艘,功率11158千瓦,年度任务完成率115.4%。实施“碧海”“海盾”专项行动,开展区域用海项目“回头看”执法专项检查,查处各类用海违法案件23起,收缴罚没款5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