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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 2018- 04- 25 16: 1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概况 2016年,温州市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区增加城市绿地411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2.64%。市区污水处理率94.23%,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增加公共自行车站点768个、桩位21700个,投用公共自行车23200余辆,全年租用量0.2亿人次。至年末,市区有停车泊位约32.5万个,其中路面停车泊位2万余个,其中人行道泊位7521个;道路停车收费咪表收费泊位2194个,其中人行道停车泊位999个、车行道泊位1027个、其他泊位168个。

2016年,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系统查办案件32.54万件,罚款4764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132.21万平方米。开展路面常态夜巡执法,加强管控路面秩序;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在鹿城、龙湾、瓯海、开发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全年取缔流动摊点67561个,数量为上年2.6倍;查处占道经营、堆放、搭建等8344起。是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被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市“三改一拆”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等。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2016年,温州市区清运处置生活垃圾118.4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市区城市道路机扫率63%、主干道机扫率100%;市区餐厨垃圾(泔水)委托收运数为1133家,收运泔水4万余吨;餐厨废油委托收运数为3211家,投入废油收运车 26辆,收集餐厨废油2275吨。全市有分类运输车辆309辆,开设分运专线104条,有害垃圾清运线路12条,建立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12个,增设分类收集容器29391个。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进程,出台《温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温州市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标识标准》等配套性文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全市各级累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7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用品近15万份。至年末,全市618个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60%,同比提升10%;实施垃圾分类的市、区两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有1087家、中小学校269个,覆盖面80%;创建合格分类示范小区35个、可回收细分类小区10个。

 

城市桥梁管理 2016年,温州市区有城市桥梁1157座。区级管养桥梁1094座,其中合格969座,合格率88.57%;全年检测529座,拆除3座,加固14座;编制完成各区桥梁运行报告。市本级管养63座,均完成常规定期检测,其中对东瓯大桥等10座桥梁进行结构定期检测、承载能力验算及静载试验;完成郭公桥拆建工程。

 

城市道路管理 2016,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按照《温州市区城市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要求,制定《温州市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对区城市基础设施管养基数补助资金方案》,出台《温州市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核办法》《温州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管理考核办法》等规定。至年末,取缔流动摊点67561个,查处占道经营7568起。制定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养护作业标准,在主要道路实行巡回保洁制度。加强路面维养,维修市政道路面积299.1万平方米,道路完好率92.9%。开展“省级示范路”创建活动,创成省级“绿化美化示范路” 6条、省级“街容示范街” 6条。

 

城市路灯设施管理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责任单位推进印象南塘、行政中心(中央绿轴)、滨江区域(瓯江路)三大亮化示范区块建设,改造五马老城区、水心、黎明西路、下吕浦等街巷暗区608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期改造市区路灯95400盏。至年末,市区路灯亮灯率97.9%。

 

城镇排(污)水管理 2016年,温州市投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2座,比上年增加10座,设计总处理能力113.45万吨/日,全年实际日均处理量106.9万吨,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80.24%。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39121万吨,COD(即化学需氧量)减排67333吨,氨氮减排8363吨。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94.23%,县(市、区)平均污水处理率90.13%。全年核发排水许可证1208本。疏通排水管2694公里。

 

城市燃气管理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燃气企业173家次,发放安全检查表125份。指导各县(市、区)城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工作,自7月1日起全面实行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开展G20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燃气安全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检查人数28331人次,联合执法865次,取缔无证照瓶装燃气供应点751家,查扣燃气瓶总数20985个,治安拘留232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指导市燃气协会举办市区燃气工人(送气工)职业技能培训5期,培训送气工1020人次。

 

全市供水节水管理 2016年6月和11月,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市供水规模3万吨以上供水企业进行供水水质安全及生产安全检查。8月—9月,开展平安护航G20供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温州市区12家规模供水企业的管网水和出厂水,管网水检测4次均为常规42项检测,出厂水检测中3次为常规42项检测,1次为全分析106项检测。全年推广改造节水器具8293套,一户一表改造3.52万户。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2016年,温州市根据浙江省“万里绿道网”建设目标,推进各县(市、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逐步成片、成网、成景。年内,全市建设贯通各类绿道213.6千米,新建省级绿道156.6千米(其中市区26.6千米)、亲水绿道等其他绿道57千米,并按建设标准完善提升往年建成的省级绿道。中心城区新建城市绿地411公顷,比上年增加62公顷。建成大型城市综合公园(即世纪公园)1个、十八湾公园等滨水公园15个、街旁绿地自然花境170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示范路(区)建设为重点,中心城区实施绿化提升道路35条,建设提升鹿城区大南商圈景观精品示范区。推出市对区公共绿地养护予以50%左右的经费补助政策,公共绿地年养护经费标准提升为9元/平方米。推进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市场化、专业化,现市区公共绿地养护市场化比例达40%。11月14日,市政府修改公布《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将温州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至年末,温州市建成区累计有绿地面积78.78平方千米,绿地率32.64%;累计建有城市公园69个,公园绿地面积1857.55公顷。

 

市区停车序化管理机制改革 2016,温州市推进市区停车序化管理工作,印发《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和服务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温州市区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程序规定》《关于规范市区人行道隔离设施设置的通知》。成立温州市停车监管中心,各区分别建立相应的停车监管机构,市区实行统一标准、分区收费、两级监督的运作模式。11月1日,市区施行停车差异化收费管理。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农贸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为重点,建立联合执法和巡查机制,对违法乱停车实施严管。

 

市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管理 2016年,温州市区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2602个,其中鹿城区1395个、瓯海区418个、龙湾区571个、浙南产业集聚区218个。制定《温州市区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程序规定》,明确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标准和施划程序;下发《关于规范市区人行道隔离设施设置的通知》,规范设置隔离设施10233根;制定《人行道违法停车拖车实施办法》,对人行道上占用盲道、公共设施、绿化带及长期违停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机动车采取拖车措施。开展违停“整治月”行动,范围覆盖市区东至滨海路、北至瓯江路、西至动车南站、南至金丽温高速公路的建成区204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及已施划停车泊位的背街小巷。全年人行道违停查处31.4万起,罚款3205.6万元。

 

市区户外广告管理 2016年3月1日,《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市区户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审、审批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市区综合执法系统全年查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2367个、乱张贴涂写小广告9146起,拆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和非广告设施47261.58平方米;上报违法使用通信号码255个,同比减少488个。

 

餐饮环保管理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水排放,规范餐饮业油烟净化器、污水处理装置配备与维护。全年检查餐饮单位16574家次,查处餐饮单位违反“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2起,查出未按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10起。新增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

 

建筑施工和噪声管理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监管建筑工地和社会生活噪声,加强重点区域和各类考试期间噪音管理,督促及时办理各类噪声扰民投诉件。全年查处社会生活噪音超标11起,比上年减少25起;处理噪音投诉(不含重复投诉)1233起,同比增加208起。

 

建筑垃圾管理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开展建筑垃圾(泥浆)专项整治工作,市、区两级联合执法501次,纠正不文明施工112起,督办违法行为60起,立案56起,罚款42.7万元。核准桩基工地泥浆处置167个、泥浆方量195万立方米,办理核准件1003件,按期办结率100%。组织召开蒲州泥浆池取缔及平台整合专题会议,拆除蒲州2处中转泥浆池、清理管道5000米。对运输企业作诚信扣分22家次,将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7家次施工单位函告市住建部门,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补办泥浆处置核准手续。

是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市、区两级建筑渣土联合整治516次,立案856起,罚款453万元;加强源头管理,推行车辆密闭化提升改造,改装旧车387辆,约占在册备案车辆46%;配合交警部门督促渣土运输车切割加高栏板2000余车次;实行每月考核、排名和通报制度。扩大水路运输,消纳渣土258.3万立方米,占市区外运消纳总量62.8%。牵头海洋、海事、港航等部门进行夜间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并移交海洋部门案件2起,罚款18万元;规范运输处置,落实建筑渣土运单派发、登记、报备制度;实行全程动态管理,监控在建工地217个、水运中转码头4个,监控850余辆登记备案渣土车GPS、19艘船舶AIS运行轨迹。

 

“智慧城管”建设 2016年,温州市智慧城管(一期)整体项目通过验收。全年通过平台立案52.50万件,处置51.99万件,处置率99.02%,按期处置率97.94%。对五马等历史文化街区、大南等中心商圈,入城口、示范街、瓯海大道、动车南站、机场枢纽建设及周边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家具、绿化等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大采集“五乱”(卫生脏乱、设施破乱、绿地杂乱、乱停车、乱占道)问题。9月10日起,市区鹿城、龙湾、瓯海、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人行道违法停车罚款统一纳入公共支付平台,市民可凭处罚决定书编号通过手机银联或支付宝缴纳。制订并细化“人人管”手机APP推广宣传整体工作计划,制成宣传动画片,并在户外广告设施上播放;提供公共自行车、公厕查询、违停处理缴费等便民服务;制订“人人管”积分奖励机制。

 

行政审批服务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审批件2044件,同比基本持平,提前办结率99.9%。继续加强全系统审批监督指导,牵头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跟踪审批质量,纠正违规乱批行为。开展各类工程项目技术审查20余次,提出工程项目立项意见22件。

 

行政执法法治建设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法调研《温州市绿化管理条例》,制定《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起草《关于推进温州市区停车序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全系统《温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县(市、区)400余名人员参加。完成权力清单基本目录的比对规范和权力信息梳理,比对调整新纳入13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理复议案件15件,无被纠错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撤诉1件,驳回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行政许可2211件、行政处罚358件,合格率100%。制定《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受理信访70件。

 

城市管理考绩与执法队伍建设 2016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智慧城管、垃圾和污水处理率等重点指标考核,纳入市对县(市、区)考绩。全年督促整改城区“四边三化”问题3000处、城区“两无三化”17103处,112个省级“四边三化”问题点整治通过省级核销。逐月考评各县(市)“数字城管”、各区(功能区)和41个市直(省属)部门(单位)“智慧城管”运行工作,定期在媒体上公布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功能区考绩。全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9次,检查各单位、场所72场次,发现问题23起,处理问责1人、组织处理2人、纪律处分1人。

 

“人人管”手机APP推广应用 2016年5月,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城管中心推出手机APP应用软件“人人管”。安装注册该APP后,市民可实时查看包括公共自行车、公共厕所、违停处理等信息与服务,自助处理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用户还可将窨井盖缺失、垃圾暴露、道路破损等城市脏乱差现象拍下上传到该软件,市智慧城管核实曝光情况后,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将处置情况反馈到手机客户端。反映的问题经核实采纳,投诉举报的市民可获10个积分(若已有他人上报并立案,可获2个积分),用以兑换移动、联通或电信话费。至年末,“人人管”APP投诉受理信息平台共受理处置市民投诉1.3万余件。

 

城市管理网格劝导员上岗 2016年7月15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世纪广场举行“聘请环卫工人担任城市管理网格劝导员上岗仪式”。从市区8000余名环卫工人中选取100名,聘任为城市管理网格劝导员,主要负责市区主要道路、商业繁华街和城市公园、广场中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抛垃圾,乱发小广告、乱张贴和损绿侵绿等)的劝导。

 

“十大最美公园”创建 2016年9月27日—10月15日,为加强公园建设管理,提升公园品质和服务环境,温州市开展市区“十大最美公园”暨温州市首批“美丽公园(广场)”创建活动。该活动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经申报推荐、市民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从20座公园中综合评定选出10座“最美公园”。数万名市民参加票选,其中白鹿洲公园获11419票,位列市民投票榜首。

 

停车差异化收费管理政策施 2016年11月1日起,温州市区施行停车差异化收费管理政策。首批停车收费泊位4544个,其中鹿城区2525个、龙湾区1158个、瓯海区861个。按规定,核心泊位、一级泊位、二级泊位,不同等级、不同时间段停车收费标准各不相同。车辆驶入泊位后,位于泊位下方的传感器自动记录车辆到达时间,并上传至后台。收费员记录下车辆信息,并用手持POS机对车辆进行拍照存档,打印出机动车停车凭证,并将其放置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处。当车主准备取车离开,收费员根据停放时间打印出机动车驶离凭证的收费单交予车主,后者可用现金、停车充值卡、中国好停车APP、微信或支付宝付款。至年末,市区差异化收费停车共987312次;车位周转次数8.73车次/天,较新政实施前提升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