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8-0196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文 号: 温政发〔2018〕14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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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实施方案
(2018-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6- 23 09: 4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市各有关单位: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全方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温州政府自身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强谋划、强执行,提高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以下简称“两强三提高”)为要求,坚持目标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推进、坚持持续改进,大力实施政府自身建设十大行动,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立机构设置科学、职能定位准确、运行高效透明的现代政府,基本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完备的工作体系、协同的政策体系、精准的评价体系,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行政质量和效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政府系统党的建设行动。

1.加强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过硬”,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落实党委(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2.加强思想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规则》,市政府党组和各部门党委(党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党校和高校等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3.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温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及时调整优化基层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实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全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机制,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 “36条办法”和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四风”难题,严把办文办会关,2018年起政府文件数量、会议数量和会议经费原则上不得增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基层制度,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努力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5.加强纪律建设。以“政府清廉”示范工程为抓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等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深入探索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

(二)大力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行动。

1.建立科学谋划体系。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系统谋划。全面对标全国一流和全省“铁三角”的目标定位,着力构建市级各部门、各高校院所等协同研究机制,加强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的深度研究,提高科学谋划的前瞻性和精准度。市政府每年确定10个左右重点课题,由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协调协同研究,切实将课题成果转化为政策或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充分发挥高端智库决策咨询作用。按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独立性要求,积极探索开展高端智库建设,形成智库有效服务行政决策机制。根据重大决策需求确定选题,加强与高端智库协同研究,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形成1-2个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

3.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应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重视研究政协专题协商意见。(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4.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计划,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整改、二次评估、结果运用监督等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三)大力实施政府执行力提升行动。

1.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以“两强三提高”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日常管理,突出创先争优,突出公众满意度评价,实行“重点攻坚考绩+日常动态考评+创新创优激励”考绩方式,开展政府重点工作在全省排名结果通报和考核排名动态督查,推动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强化考核考绩评价结果运用,建立通畅、高效、系统的评价反馈机制,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公众评价政府的绩效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考绩办)

2.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健全重点工作清单化制度,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实行重点工作“执行台账”管理,健全“清单+台账+考核”制度体系,实现年初有清单、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3.改进政务督查工作。加强督查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全程跟踪、分级督查、季度通报和挂号销号等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精简高效、协同推进的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健全有清单、有督查、有考核、有激励、有问责“五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4.健全行政问责工作机制。结合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实际,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问责办法,重点惩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

5.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落实《温州市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案例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四)大力实施行政质量提升行动。

1.改革机构设置。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深化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2018年底前制定我市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本轮机构改革。理顺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能分工,破解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研究改革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统筹各类编制资源使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单位:市编办)

2.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府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网通办”,推动“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2018年实现50%以上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并逐年提高比重。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标准地+承诺制+一网备案”改革,2018年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力争竣工验收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逐步推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探索“制度+科技”的方式,强化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审管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级有关部门)

3.加强制度供给。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一带一路”为统领,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围绕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和我市十大重点领域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数字经济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任务,高质量制定战略、规划、规章、政策等。加强产业政策清理整合,定期更新产业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级有关部门)

4.健全政务标准。制定重点领域政务标准清单,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每年制定公布一批政务标准清单、开展一批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质监局)

5.推广移动政务。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加强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加大电子公文和电子印章使用,逐步取消单位间纸质公文交换。优化和推广远程视频、智能会议系统,推行人脸识别签到,实现会议通知、报名、现场签到全程电子化。积极推进移动政务试点,全面推广政务钉钉,2018年底实现政务钉钉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单位)

(五)大力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

1.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制定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2018年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行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2018年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联合执法统筹协调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机制及信息查询系统,到2018年底全面实现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网上办案。(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健全和落实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改造升级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强对执法监管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8年基本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试点。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强化败诉案件分析研判和问题整改。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司法局)

5.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深入贯彻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快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健全政府与法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司法局)

(六)大力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成投用温州市民中心,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平台,大力推动实体平台与网上平台深度融合,统一线上和线下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紧密衔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民生网、服务网、平安网“三网”全覆盖,到2020年,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和工作联动,基本建成“掌上办事、移动办公”之城。(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审管办)

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以“大建大美”行动为契机,加快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政策、投入、项目等统筹衔接。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开展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研究、编制和推广,到2020年底前建成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标及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3.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严格实施“深化改革优环境11条”“执纪监督治怠政9条”,加快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高地。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大数据支撑,建立统一的产业政策网上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提高惠企政策兑现效率。创新产业政策宣传新形式,制作涉企政策口袋书(电子书)。实行涉企税收柔性服务,强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建立有求必应的营商专员制,着力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营商环境服务监督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七)大力实施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行动。

1.加快建设“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信息互联互通,深入开展全市数据大普查、数据资源大归集、系统平台大整合,2019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为特征的全市一体化数据共享体系。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网络应用和专网迁移,全面完成部门专网整合联通。依托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落实数据开发和维护职责,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编办,市级有关部门)

2.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按照省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温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温州特色的业务应用,有效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2018年底前,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实现信息孤岛全打通、数据资源全共享、网上办事全开通,经济运行监测、执法监管、基层治理、政务办公、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字化示范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科学决策、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政府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2022年,大数据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成为处理复杂治理问题的有效手段,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机制不断健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3.建立数据标准和信息安全制度。开展公共数据管理试点,出台公共数据管理规范。制订和落实公共数据采集归集、开放共享、安全保密、运维管理、权属责任等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4.改革政务数据管理服务体制。适应政府数字化转型趋势,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整合现有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资源,适时成立市数据资源局,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负责推进我市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

(八)大力实施基层政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工作导则。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确保全市全科网格覆盖率达100%、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配备率和入格轨迹采集率达100%,专职网格员年度培训考核率达100%,力争基层问题矛盾纠纷化解率90%以上;到2022年形成乡镇(街道)全面覆盖、功能集成、互联互通、运行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综治办,市级有关单位)

2.深化乡镇(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街道)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不同类型乡镇的功能定位,推动职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积极开展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龙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特大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

(九)大力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行动。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2022年全面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重要政务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巩固提升《政三角》政策解读品牌,大力推进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重点的政务新媒体集群建设。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新闻办)

2.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民生实事为守信践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承诺履行情况主动报告、客观评价、社会监督制度,建立政府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公务人员和政府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和落实,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科学完整的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信用档案,实现建档率100%;建立政府履约践诺及公务人员信用修复等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

3.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依托信用温州网等渠道归集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加大对政府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实现政务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

4.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持续推进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深化12345政务热线改革。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信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十)大力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认真落实政府学习会制度,全面建立团队学习机制,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政府。大力开展政府系统公务员分层分类培训,试行机关干部“菜单式”选学培训制度,2019年全面完成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培训,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定量化和体系化。积极推进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交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市法制办)

2.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实施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的关心爱护。(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改进公务员选录工作。落实公务员考录改革工作,推进公务员分级分类考录,提高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适时开展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单考单招,进一步凸显岗位适配性。2018年,试点招录部分特别优秀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充实到基层公务员队伍。开展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形成面向基层、择优选拔、频次合理的常态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健全公务员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核试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公务员正向激励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各有关单位要于2018年7月底前制定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计划,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配套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要按年度向市政府报告。

(二)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于2018年7月底前,组织制订重点任务专项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着重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难题;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三)建立督促落实机制,对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褒扬;对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绩效评估,根据以“两强三提高”为导向的政府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适时开展实施方案推进情况第三方评估。

附件: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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