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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发布暑期(汛期)警示和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 2018- 07- 19 08: 1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晚报 作者: 周晓虎 字体:[ ]

市旅游局近日发布暑期(汛期)旅游警示和安全提示称,涉水活动已成为引发海外中国游客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方面,其中溺水和水上交通事故是造成游客死伤的最主要因素,提醒市民注意涉水活动风险。

该旅游警示和安全提示还提醒市民出境游注意:

1、交通风险。越来越多的游客在海外旅游期间选择自驾游或乘坐当地私营交通工具。由于各国基础设施状况和交通规则不同,中国游客存在不熟悉当地路况、交规及疲劳驾驶等问题;部分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公路基础设施落后,自然灾害多,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使各类交通事故成为当前中国游客在海外面临的最主要安全风险之一。

2、野外和空中项目风险。一些国家地貌奇异,山川秀美,为游客提供了大量丰富的野外观光项目,例如登山、丛林探险、热气球观光、滑翔伞等,这些活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

3、盗抢风险。近年来,部分国家受经济低迷、失业率高、难民涌入等因素影响,接连出现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偷盗、抢劫、诈骗等行为,殃及中国游客。同时,部分游客安全意识淡薄,携带大量现金、喜欢单独外出等,导致发生盗抢事故。中国游客主要目的地中,不少国家经常发生针对中国游客的盗抢事件,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

市旅游局通过该旅游警示和安全提示提醒市民,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低价是产生低质服务的主要因素,要通过交通、住宿、门票、餐饮等价格做出基本判断,不要被“赠送”“低价”等宣传噱头迷惑,注意旅游产品的品质,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自由活动时一定不要去通讯盲区,以免救援困难;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景区“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

行程中发生旅游纠纷,不要采取拒绝登机、拒绝上车等极端手段来主张权利,因为由此而产生的费用,旅游者也是负有赔偿责任的。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行程单以及认为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障合法权益。全国统一旅游投诉电话: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