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18-01966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文 号: 温政办〔2018〕75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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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
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场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7- 19 07: 4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蒲州街道汤家桥村(汤东)城中村改造工程等13家(处)单位(场所)作为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场所),现予公布。

事故隐患属地政府及各督办单位要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对挂牌单位(场所)进行公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要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附件:1.2018年第二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场所)名单.doc

      2.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审批表.doc

      3. 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联系人名单.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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