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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
发布日期: 2018- 08- 14 09: 0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日报 字体:[ ]

记者从8月13日召开的全市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温州市公安局联合市海洋渔业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7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8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36人,破案数和刑事强制措施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32.83%和32.58%,非法捕捞刑事打击成效居全省领先。

据了解,市公安局通过与市海洋渔业局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会商”的“三个一”机制,有效强化了公安和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行刑衔接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特别是从今年5月份伏季休渔期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海洋渔业局,开展了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破获在休渔期间的各类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142人。

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既严重破坏了国家水产资源管理制度,危害了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又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降低了海洋、河湖的净化作用。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保持“零容忍”的打击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和专项打击力度,争取再打击一批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再摧毁一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犯罪团伙,确保实现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相统一。

案例一

刀鱼黑色产业链

3年获利400多万

今年5月8日晚,永嘉县公安局专案组侦查人员在该县桥头镇至桥下镇的瓯江水域内,当场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黄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加装电网的捕鱼船五艘,刀鱼近百尾,电网、大型电机等设施。

据侦查人员介绍,近年来长江流域的刀鱼因过度捕捞,已濒临灭绝,瓯江刀鱼资源也已逐渐枯竭,加之苏、沪地区视刀鱼为珍宝,刀鱼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一度达到万元一斤的价格,从而滋生了瓯江流域非法手段捕捞刀鱼并转卖苏沪地区的黑色产业链。经查,黄某等人以渔船电网拖拽方式在永嘉县桥头镇至瓯江三桥一带的瓯江江面进行非法捕捞刀鱼作业,随后将四两以上的刀鱼以数千元一斤的价格贩卖给鱼贩子,鱼贩将瓯江刀鱼冒充长江刀鱼后以近万元一斤的高价转卖至苏沪地区,2016年至2018年期间,黄某等人获利达四百余万元。目前本案已到案5人,另有大批犯罪嫌疑对象身份待查;查扣刀鱼近百尾、渔船五艘,初查涉案金额达六百余万元,一条从温州瓯江到长江三角、苏沪地区的非法捕捞刀鱼转卖的黑色产业链条被切断。

案例二

“三无”船舶捕鱼

高收益里藏高风险

今年5月27日深夜,黄某某、林某某等5人驾驶一艘“三无”泡沫渔船,携带网具,出海进行非法捕捞。次日凌晨,黄某某一行收网回港时,被苍南县公安局及苍南县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当场截获,共查获渔获物180斤及捕捞工具定置单片刺网若干张。

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代,由于高利润的诱惑,自己曾多次在禁渔期内驾驶“三无”船舶进行非法捕捞,可观的收益吸引了叶某某、李某某等二人,后该二人主动要求加入黄某某非法捕捞的行列,共同进行犯罪活动的事实,直至被查获,该五人共盈利20多万元。

据苍南警方介绍,苍南县地处浙江最南端,濒临东海,海岸线长168.8公里,沿海大小岛屿140多个,海岸江湾26处,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苍南富饶多样的水产资源。在每年的禁渔期,由于个人利益的趋使,霞关、炎亭、巴曹等地的非法捕捞行为层出不穷,非法捕捞人员为了避开海上巡查,通常选择在半夜出海捕捞,凌晨收网回港,同时使用的船舶多为未安装北斗星定位、无法测量轨迹的“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不仅影响了海上航道的正常运行,对人员自身安全也有重大隐患。

案例三

滩涂非法架设小网

水产幼苗破坏严重

今年6月24日16时许,平阳县公安局会同平阳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部门通过海上联合执法,出动警力25人,在平阳县海西镇阳屿山滩涂破获一起在禁渔期安装非法网具捕捞水产品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林某某等23人。现场扣押墙杆竖杆张网90张,青蟹苗几百头。

经初审,该23人都是海西镇人,为了利益,大量购买网目尺寸极小的网安装在滩涂上,一排排的网具形成捕鱼的陷阱,利用海水潮汐的规律拦截滩涂上的水产品幼苗。而捕获成功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只把有经济价值的青蟹苗抓走贩卖,其他幼苗就直接扔放在滩涂上,任凭太阳将其晒死,如此破坏性的捕捞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目前该2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平阳县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 杜一川